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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林保險評論】

這則新聞所提到的1.8億賠償應該只是指受害人自行投保的人壽保險跟傷害保險的金額,其實還有團體保險或旅行平安險尚未計入總額,另外有關社會保險也還沒計入調查,譬如說勞保、公保、軍保等,除此之外,航空險的理賠才是最大的一部分,其中飛機的機體損失險大概要賠償一千多萬美金,乘客責任險則要看最後和解的狀況而定,每位死亡的乘客大概會超過一千萬台幣。

 

所以加起來就會超過十億新台幣的賠償金額,另外飛機的航空保險還會包括對第三人的責任保險,所以被這次空難波及的五位受傷的民眾還有被撞毀的住宅,都可以獲得責任險的賠償,當然如果這些住宅有投保住宅火災地震基本保險或居家綜合保險的話,其承保範圍都會包括航空器墜落所造成的損害,因此只要其受損的金額不超過住宅保險跟航空責任險加計的總金額,那麼都可以獲得全數的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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