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ace holder

專屬保險公司簡述

欲閱讀全文請點上列新聞標題
發佈時間

文:江朝峰

專屬保險公司(Captive Insurance Company)係屬於大型企業集團的一員,成立專屬保險公司看起來對企業集團非常有利,包括投保風險的彈性處理(一般保險公司無法接受的風險也可以承保)、可以增加母公司的營收(因為增加了專屬保險公司的營收)、可進而擴展國際間的再保險交易、可以便利資金的調度、可以節省母公司的費用(包括保險費跟稅金),所以理論上達到一定規模的企業都應該要成立專屬保險公司才對。

但是為什麼台灣地區規模比長榮集團要大或相當的企業集團,並沒有想要成立專屬保險公司,其係因為在技術上確實也有限制條件,以至於要成立專屬保險公司確實有其困難性,基本上,若要成立專屬保險公司,首先要找到一群懂產險的實務人才,而且由於專屬保險公司的地點必定會選擇設立在海外,雖然人員並不一定要在國外,但是其運作常會涉及國際事務,因此這些人才的能力更必須是多元化,第三點是這個集團的風險必須是符合可以自行承擔的要件,也就是說風險的數量要夠大才能符合大數法則的概念,最後,必須評估下來的整體效益要比較高。

留下迴響

你的電子郵件位址並不會被公開。 必要欄位標記為 *


*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