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雨災損金額破千萬【中廣新聞網】

 

【豐林保險評論】

暴雨不停,除了生活上的不方便之外,對農作物的損害非常大,其實如果政府單位要保障農民的損失,農業保險是一項相當有意義的保險,其實農業保險對任何一個國家的農民都有很重大的意義,以台灣來說,十幾年前發生了豬隻的口蹄疫事件,造成了豬農重大的損失,當時如果每一位豬農都有投保農業保險之中的家畜保險,則損失即可由保險人來賠付,豬農的損失可以彌補,政府也不用煩惱救濟的事。

所謂農業保險除了家畜以外的家禽、養殖業、農產品等也都可以納入農業保險的範圍,或為家禽保險或為農作物保險,都對身為弱勢的農民有很大的保障作用,只是台灣地區主管機關似乎不是非常重視農業保險機制,也沒有積極在推廣,否則如果可以跟產險公司合作來推廣,或許可以成為另外一類保障農民的政策保險。

 

服務跟價格的矛盾

 

文:江朝峰

 

對保險的購買者來說,如何以服務為選擇的關鍵,實為未來保險市場演變的最重要趨勢,很多企業的保險承辦總是藉口說對保險不了解,所以在選擇保險經紀公司或保險公司時,只能以價格做為唯一的標準,況且以後也不一定會由該承辦繼續辦,因此選最低價就沒錯,但這個邏輯顯然會經不起時間的考驗,因為保險的報價可以暗藏玄機的地方非常多,所以表面上看到的低價可能不是最低價。

除此之外,保險的附加價值才是最重要的重點,而保險的價值基本上不外乎專業、誠信、服務。而這三項基本價值是任何承辦從與保險公司業務員或保險經紀人接洽的會談中可以充分了解的,如果還無法完全判斷,請這些各公司的保險公司業務員或保險經紀人同時做一次一個鐘頭的簡報,讓他們彼此過過招抒發己見,再不明瞭也就明瞭了。

除此之外,這幾年產險業的競爭已經進入白熱化的階段了,費率的下殺幾乎讓保險公司招架不住,事實上目前的費率競爭也幾乎到了底線了,如果費率再無止境的下降,甚至消費者都要質疑萬一發生了事故,保險公司會理賠嗎?因此產險業者都有共識,應該把競爭的重心轉到非價格的因素,其中對保險公司的申訴率,當然是值得消費者投保前做做功課的一項,不過運用統計資料通常要小心,首先件數與比率的關係必須加以釐清。第二,申訴的內容應該再細分,否則百萬賠案與百元誤會的申訴站在同一個基準,也可能會失衡了。

最後,各險種的狀況可能會差很大,一件千萬火險賠案絕非幾天內可以調查清楚的,所以主管機關在提供申訴資訊時,應該更為完整的進一步主動分析,如此消費者才有例可尋,當然話說回來,畢竟保險公司與被保險人是保險契約兩造相對的當事人,在資訊不對稱的情況下,被保險人永遠都是弱勢,要期待保險公司(或其業務員)可以公正無私的幫保戶爭取理賠權利,無疑是緣木求魚,所以如果消費者能夠選擇夠專業服務強的保險公司業務員或保險經紀人,來協助處理所有保險相關事務,或許這才是制度解決問題的最好方式。

龍捲風狂掃 雞寮屋頂掀、鐵皮滿天飛【TVBS/陳和琳】

 

【豐林保險評論】

台灣地區火災保險的承保方式可以概分為兩種,一種為概括式(All risks,大陸稱之為一切險),另一種為列舉式(Named peril),簡單來講,概括式係指除了除外範圍的事故之外,通通可以理賠,而列舉式則是除了列舉出來的事故屬於承保範圍之外,其它通通不賠,所以這兩種方式的保障範圍就差得相當多,當然相對的其對價—保險費也不太一樣。

列舉式的承保範圍通常包括火災、閃電雷擊、爆炸、煙燻、颱風洪水、水漬、自動灑水器滲漏、地層下陷滑動山崩土石流、地震、罷工暴動民眾騷擾惡意行為、航空器墜落、車輛碰撞、竊盜等保險事故,至於龍捲風、冰雹、暴雨等等則不在標準承保範圍,如果想要將這些事故加保進來,則改成用概括式的方式來承保應該是最簡單方便的了。

替家中的家電買張保險吧!法巴家電產險主打四大特色【鉅亨網/許庭瑜】

 

【豐林保險評論】

一般來說,有很多商品為了促銷都會提供保固期間,譬如購買手機通常會提供一年保固,如果一年之內不是因為意外事故或非正常使用所致,造成手機損壞的費用可以因為在保固期間而由廠商來負擔,而廠商如果發現這樣的費用很難掌握,變成經營上的一種風險時,則也可以用保險的方式來做風險管理,而其方式又因期間的長短分為保固保險跟延長保固保險。

在台灣地區,此類的保固保險有建築物、汽車及家電三大類,其中比較常見的是汽車保固,其又分為新車保固及中古車保固,中古車保固承保範圍全車及引擎變數箱等兩種,建築保固則沒有發展出來甚為可惜,至於家電保固則已經行之有年,不過很少直接賣給消費者,也很少直接賣給製造商,目前大都賣給經銷商,由經銷商將成本加入零售價格再轉嫁給消費者。

簡說再保險的功能

 

文:江朝峰

所謂再保險,又稱之為保險的保險,簡單的來說,一般人向保險公司買保險,而保險公司則向再保險公司買再保險,至於再保險公司則分為專業再保公司與一般再保公司,前者係指專門經營再保險業務,後者則是保險公司除了一般保險業務之外也兼營再保險業務,以目前國內十幾家產物保險公司來說,都有同時兼營再保險業務。

基本上再保險這個體制具備了下列五大功能:

一、分散風險

保險公司承保了保險業務之後,可以利用再保險的方式,由再保險人依據事前雙方的約定承擔該保險業務的一定比例,繼而減低原保險公司的承保責任,也因此而分散了原保險公司的風險。

二、擴大容量

保險公司承接了保險業務之後,累積風險就會愈來愈大,當累積風險超過了保險公司所能負荷的容量時,保險公司就不能再承接業務了,所以利用再保險的系統,保險公司就可以降低實際承擔的風險,因而可以承接更多的保險業務擴大承保容量。

三、穩定盈餘

保險公司一方面利用再保險機能擴大業務量,並取得經濟規模以降低經營費用比率,另一方面由再保險人獲得各種再保佣金以擴大盈餘,最後又可以經過再保險業務操作來穩定自留業務的損失率,綜前綜合運用之後,再保險及可達到穩定盈餘的功能。

四、齊一質量 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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