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豐原高爾夫球場纜繩斷裂 5人送醫驚險畫面曝【TVBS/陳祁 張子銘 何冠毅】

所謂企業的責任保險,基本上是承保因為企業(包括高爾夫球場)或組織或主辦活動的單位員工的行為或設備的問題而造成顧客、來賓或其他人受到損害而加以賠償的責任保險。譬如說經營餐廳的生意,如果因為員工端湯給客人時不小心跌倒,將滾燙的湯汁倒在客人身上造成客人燙傷,此時包括客人的醫療費用與沾污的衣物清理或換新費用,都是公共意外保險理賠的範圍,除了員工行為之外,如果是企業的設施保養維修不當而造成他人損害也是公共意外責任保險的保障範圍。

在保險金額方面,一般公共意外責任保險每次事故理賠上限,目前雖然從原先的1000萬元提高到1500萬元,那也是指如果每人賠300萬,那麼這個限額最多只能賠五個人而已,如果發生事故,死傷的人是要去均分1500萬,也就是說如果有十個人死亡,每個人只能賠償150萬了,至於現行保險期間總保險金額6400萬元,其實是不太可能用到,因為這個意思是指出了事故的公共場所,賠償了1500萬之後,又一再出事,連續在一年之內出了至少四次大事故才會用到。所以保額自有很大的空間來提高,至於高到多少就要相對看保費的增幅囉!

金管會提醒山友投保登山保險 移轉相關風險【自由時報/王孟倫】

其實登山保險就是承保範圍稍加擴大的意外險(傷害險),因為從標準的保險規格表來看,意外險的保險金額部份達到1000萬時,其相對的緊急醫療救助保險金只有10萬元,所以看起來就是一個保額比較高的意外險,那麼這一千萬元保額的每日保費貴不貴呢? 294元X365天=107,310元,如果對照一般保額1000萬的意外險,其保費約一萬元左右來看,顯然貴了大約十倍,當然這是每天都在登山的結果,所以到底貴不貴就見仁見智了,不過目前將緊急救援費用加進來則是讓登山險的實用價值更加提高了。

遇到戰爭 產險健康險才理賠【工商時報/黃惠聆】

戰爭在保險理論中係屬於巨災,也就是說保險公司是賠不起的,因為一旦發生戰爭死亡人數可能會非常巨大,保險公司可能沒有能力來賠償,而且戰爭這個風險也是無法精算的,況且戰爭時期保險公司本身可能已被毀滅,所以也談不上賠償的問題,既然如此為何還有可以理賠的保單?這實在是囿於現實面、不得不的結果。

因為台灣的民意代表常為了討好選民,所以會對政府施壓,而保險係屬於特許行業,金管會握有生殺大權,因此民意代表施壓金管會,金管會就要求保險公司照辦,保險公司也只能照辦,以後戰爭發生後再說吧!至於我們一般人,反正只有得到好處的可能,大家就開心的接受吧!

住院打結石卻低血糖喪命 醫師有疏失判賠449萬【聯合報/張議晨】

醫師責任保險,其實包括診斷錯誤、處置錯誤跟醫療錯誤三大類行為所致病人的損害,其在概念上就是醫師的醫療相關行為所致則需負賠償責任,但是關鍵在於其法律基礎是過失責任?嚴格責任?還是無過失責任?所謂過失責任基礎是指醫師的醫療行為有過失,但需由病人一方來舉證醫師有過失,醫師才需負賠償責任,依據舉證的一方就是敗訴的一方的道理,在過失責任基礎下,病人要能控告成功的機率是比較低。

所謂嚴格責任則是指舉證的責任轉由醫師來負責,因為對整個醫療行為,醫師是專業人士,他最清楚也能舉出最有利的證據,如果連醫師都舉不出對他有利的證據,那麼就代表他應該負賠償責任;至於無過失責任,則是不管醫師的醫療行為有沒有過失,他都必須負賠償之責,也是對醫師最嚴格的一種。以上三種責任基礎各有利弊跟適用對象,但是在台灣則都被法院判決過,所以保險單應該怎麼適用?實有待釐清。

火險工程險再保費率續揚 產險業2023年總保費2437億元再創歷高【經濟日報/李靚慧】

前幾年很幸運的,台灣地區並沒有遇到侵害性的巨災,但是依據世界巨災發展的趨勢來看,可能很快台灣地區就會發生意想不到的災難,而且今年一再破紀錄的火災不斷出現,所以也出現了破紀錄的保險理賠,除此之外,由於個別巨災的侵害性愈來愈嚴重,因此估計最大可能損失的概念與方法,也勢將出現新的改變,這些改變對於台灣保險市場都會產生新的影響,其中對於再保險費率的變動與再保險條件的調整,都是勢在必行。

另一方面來說,台灣地區每年總有3~5個颱風,不管是颶風還是洪水,所造成的損害難以估計,尤其近幾年來,由於地球暖化嚴重,颱風的損害有巨大化跟難以預估化的傾向,以雨量來說,動不動就破記錄,一個鐘頭一百公厘的雨量,以前沒淹過的地方也會淹水,如果排水道又有點堵塞,幾乎大部分地區都會淹水。而今年的颱風季還沒開始,如果加上今年預期的颱風洪水的損害,商業性產險的費率恐怕還會再漲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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