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以台灣地區幾乎每年都會面臨各類天災威脅的特殊地理狀況,如果沒有將天災列為企業所主要必須管理的風險,這類企業也將喪失專業的經營形象,因為在台灣地區天災的發生不祇是可能造成財產的損失而已,也會影響到企業營運企劃是否能安全的執行,關係到企業預期利潤能否達成,其中更代表著對股東、員工與上下游廠商的責任,所以如何去減少或避免或移轉天災所帶來的損失威脅,當然非常重要,而在規劃天災的風險管理過程中,幾個重要原則就必須加以注意。
不要忽視損失發生的機會
這幾年台灣地區飽受淹水之苦,以前從不淹水的地區陸續都遭受到了水患侵害,雖然大家在災後都會事後孔明的指出事故成因所在,然而就機率的角度來說損失的機率一直都是存在的,只是機率高或低的問題,再加上近年來環境變遷頗巨,任何地點都有發生天災的可能性,尤其是地震,雖然以目前的科學水準已經知道五十三條斷層帶,但是未知的斷層及可能的影響都因地殼的持續變動而受到干擾,因此站在風險管理的角度來看,任何損失的機會都隨時存在,更不要忽視這些風險所帶來的影響。
不要承擔無法承擔的損失
經過多年的努力,台灣的企業在全球赫赫有名,創意彈性與執著開展了經營績效,但對可能引想經營成果的風險尤其是天災,則常會無奈的歸咎於命運,在此種聽天由命的想法之下,就常會承擔了不應該承擔的風險,以天災所造成的損失而言 ,其損失的幅度可能非常大,對企業的財務極具破壞力,此類風險若純粹只運用損害防阻或自留的方式,就很可能超過企業可以容忍的水準,所以此際企業應該考慮將風險移轉由他人來承擔,如果評估下來既無法降低損失幅度也無法移轉風險時,甚至應該考慮迴避此類風險。
不要冒因小失大的風險
另有些企業會有為了減少管理成本而刻意忽視天災可能造成無可彌補的結果,事實上包括損害防阻與保險等最實際的風險管理方法,其執行的總成本每年都不會超過總資產的百分之一,換句話說每年以微小的的風險管理成本,卻可以換取萬一發生大損失的彌補,對於平穩企業每年的經營成果與避免萬一會毀滅企業的巨災影響,其實效益是顯而易見的,所以雖然我們確實無能為力去避免天災是否發生,但是我們卻可以去管理天災的風險,更千萬別因為節省小額的成本而冒影響企業存續的風險。
沒有執行 一切空談
古人常講前車之鑑後人之師,每次災損後在檢討聲浪下,似乎該如何從新檢討風險管理計劃都非常的明確,但是檢討後只要執行的時間一拖長,原定的策略在七折八扣之後,不是被延宕就是被遺忘,因此確保執行力的貫徹,其實才是天災風險管理策略發揮功效的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