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林保險評論】
這一次台商的損失超嚴重,據媒體估計有超過百億台幣的損失,不過由於台商在越南投資時都會投保火災保險並加保罷工、暴動、民眾騷擾、惡意行為保險,因此這些損失大多會由保險公司賠償,不過如果投保的金額不足時則有不足額保險之虞,也就是說保額不足所引起的打折賠付的概念,再者有些財產是無法賠償的,譬如金銀珠寶、現金、有價證券等。
另外因為這次的暴動造成台商工廠毀損,所以工廠只得暫時停工,停工這段時間因為無法營運,所以自然就造成利潤的損失,也會引起一些費用的支出,我們通稱之營業中斷的損失,這些損失也可以在投保火災保險時附加罷工、暴動、民眾騷擾、惡意行為保險,但相信台商們除了大型廠商之外,應該大多數都沒有附加這項保險。
請問:BI不是將罷工、暴動、民眾騷擾、惡意行為除外了,為何說此次的行為可藉由BI轉嫁風險呢
BI不保事項指的是 重建、修復或重置期間,因該行為增加的損失,並非全部除外。
營業中斷保險附加條款第九條不保事項第三款「受毀損之保險標的物於重建、修復或重置期間,因遭受罷工、暴動、民眾騷擾、他人之惡意破壞行為或恐怖主義份子之破壞行動所增加之損失;即使本附加條款已承保附加罷工、暴動、民眾騷擾、惡意破壞行為保險及恐怖主義保險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