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林保險評論】
一般而言,保險的報價是由保險公司出具報價單,而由保險經紀人整合之後,選取其中比較適合的部分,在跟被保險人分析說明之後由被保險人來決定承保的保險公司,所以報價的權力在保險公司,如果保險公司不想要惡性價格競爭,就不要報出一個超低價,那麼不就不會陷入價格競爭了嗎?但是事實上有時候保險公司想要業績,就會報出低價來搶業務,所以惡性價格競爭的成因並不是單方面。
再以超大型業務而言,因為需要先整合國際再保險資源,這個部分對國內保險公司來說有一定的難度,所以常常變成由國際保險經紀人利用他們國外的資源,先行整合大企業的保險容量直接跟企業談好價格與條件,而國內保險公司就失去了談判的能力,所以才有這個矛盾出現,所以要解決這個問題並不是壓迫國際再保險人讓步就可以,而是必須提高保險公司自己的再保能力才是長久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