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ace holder

欲閱讀全文請點上列新聞標題
發佈時間

基本上,意外事故造成的損害,在精神層面多由宗教信仰、親情友誼的慰藉加以消化,而實質經濟上的損失,則有由平日的準備金,或由社會、政府的救助來幫忙,亦有由借款融資來度過難關。但是要有充分的準備金應急並不容易,尤其在有能力應付危難的準備金尚未形成前,其預期功能相當有限。至於政府社會救助或借貸融資,對災後的民眾來說,則更是不能寄予厚望的。

於是「保險」這套自助助人的制度便逐漸發展出來,讓每個可能遭受相同災害的企業或個人,預繳一筆錢(保險費),聚集起來成立一個基金,待特定人(遭受災害之人)發生約定的意外事故時,做為補償其損失之用。保險制度自歐洲開始,數百年來,由於其功能頗受肯定,遂逐漸廣為世界各國所沿用,發展至今,堪稱企業或個人管理危險最重要而有效的工具之一。

留下迴響

你的電子郵件位址並不會被公開。 必要欄位標記為 *


*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