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林保險評論】
健保署日前已同意未來只向產險收取和車禍事故相關強制險代位求償的醫療費用款項,這實在是不知如何做評論,因為依據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與健保法的規定,因為車禍是特定事故,依據特定事故由特定的保險制度來負擔的原則,以免特定事故的損失去影響到全民的保險負擔(也就是使用者付費的原則),所以當全民健保若先賠償車禍受害人,是可以再跟強制車險追償。
目前也只是回復到應該的處理層次而已,並不是產險業的所謂重大勝利,也不是健保局的重大讓步,其實整個事件都是健保局多跟強制車險要了跟車禍不相關的健保費,而產險業也呆呆的給付了,也因此讓強制車險的損失率飆高,甚至因而調高了保險費也說不定,而現在只是回復正常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