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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個標題就想到前幾年大陸有過一張[戀愛險]的保單,其係廣東禾里企業管理諮詢有限公司在電商平台推出「戀愛險」,凡是購買了該保險的人,與心上人3年後10年內結婚,即可在4款價格高達上萬元的禮物中任意挑選一種。不過這些所謂的「戀愛險」曾紅極一時,許多正規的保險公司都正兒八經地向人們推銷過「戀愛保險」產品。這些戀愛險不僅立意浪漫,而且投保金額不高、回報誘人,一度成為暢銷品,也讓不少人嘗到了「愛情的甜頭」。

但是這些愛情做的「保險」還未做大,保監會發佈的《財產保險公司保險產品開發指引》指出,保險公司不得開發不具有法律上承認合法利益、承保投機風險、無實質內容意義、炒作概念的噱頭性產品等8類產品。其實這個情況跟目前台灣的500換10萬的疫情險頗為類似,都是缺少保險的基本保障意涵的保險,不過其對於一般民眾有機會親近保險卻也有相當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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