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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林保險評論】

 

以弟弟的名義去投保,但弟弟並不知情,而且姐姐是受益人,可想而知這是甚麼情況,如果純粹是關心弟弟,那麼受益人就應該是弟弟,人壽保險保單上有要保人被保險人跟受益人,如果這三種人是同一人,也就是自己幫自己買保險,自己當受益人,這是當然沒有問題,如醫療險、意外險、生存險等。

 

但是當投保人壽保險時,因為被保險人如果死亡就不能是受益人了,因此必須去指定受益人,

但是這個受益人如果不是被保險人指定,就非常容易出現保險犯罪的情形,所以無論是法律層面或政府主管機關的監理層面都非常重視這個問題,但是保險公司如果只是在書面上合乎規定,但實際執行上並沒有用心去篩選跟核保,那麼這樣的問題或許仍會層出不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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