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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愈來愈進步,經濟愈來愈發達,為了滿足人類永無止境的慾望,各種提供人類消費的產品也就愈來愈新穎與複雜,也因此在使用各色各樣的產品時,因為產品的問題而遭受損害的事件時有所聞,例如之前台灣某食品公司在美國因小孩食用該公司的果凍時噎到而發生死亡案件,遭到控告後初審判賠5000萬美金的案例;同樣的惡運降臨到另一家窗簾製造商,因幼兒在玩窗簾拉繩時不慎纏繞住脖子造成窒息死亡而被控訴。

所謂產品責任保險簡單的說,就是在保障產品製造廠商、包裝廠商、加工廠商、代理商或經銷商等,因為產品的瑕疵或缺陷而造成消費者或第三人受到損害時,所可能因而產生的賠償責任,其中所謂產品的瑕疵或缺陷則至少有三類狀況,包括設計錯誤、製造錯誤與使用說明不當,其中設計錯誤即產品因設計程式、規格之錯誤,造成同一系列製造、生產之產品都有瑕疵。製造錯誤則是指產品的設計雖然沒有問題,但在製造過程中由於人為疏忽或機械故障而造成產品的瑕疵。至於使用說明不當方面指的是產品設計及製造雖均符合標準,但各種產品特性不同,如果製造廠商沒有適當說明或警告,就有可能造成使用人於使用時發生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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