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林保險評論】
以往計程車都會互相聯保,但因其違反保險法中規定的非保險業不得經營保險的規定,所以也曾經有相關人員被判刑的紀錄,為什麼計程車會想要互相聯保,常常是因為保險公司不太想保計程車,因為出事率相當的高,而如今保險公司願意主動來承保計程車的責任保險,對計程車司機以及廣大的社會大眾來說應該都是很好的一項制度,不過往後除了有保險之外,更期待有高額的保障。
因為在台灣以往的觀念中,人命的價值一直是被低估的,甚至到目前為止仍然有很多理賠案顯示對死亡的賠償金額有賠償過低的現象,不過近來法院的判例卻也開始陸續出現高額賠償金的案例,500萬以上的金額已經很常見,千萬的金額也偶爾出現,甚至2010年八月份還發生過車禍撞人成殘而經法院判決賠償1952萬的案例,整體看來,理賠金額的提高的趨勢似乎會愈來愈明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