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林保險評論】
所謂公共意外責任保險,係指被保險人或其受僱人因經營業務之行為在保險單載明之營業處所內發生之意外事故或被保險人經營處所之建築物、通道、機器或其他工作物所發生之意外事故,所造成第三人體傷、死亡或財物損害,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保險公司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任。
其實更應該注意保險金額的設計,責任保險的保險金額可以有兩類規劃方式,一種是分項限額式(Sub-Limit)另外一種是單一限額式(Combined-Single-Limit),前者較常用價格較便宜彈性比較小,後者賠償項目的彈性比較大但是通常價格比較貴,若是用分項限額式,則一般公共場所與大型活動的每一事故傷亡與每一人傷亡的限額設計就不太一樣,甚至會不會造成高額財產損失的保單限額設計也會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