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Grace
日前中午與同事在餐館用餐,看著某無線電視台的新聞,斗大的標題寫著「鑲金的?地政所竟幫「滑鼠」投保」,我和同事一頭霧水?以為是什麼奇怪的新聞,
仔細聽新聞播報的內容,才知道記者認為地政所為這些電子設備投保是浪費公帑,而且對於1萬元的自負額相當不以為然。
簡單來說,保險只是風險移轉的一個方式,承擔頻率低幅度大的風險;而自負額的訂定,也是基本避免道德風險的方式,讓財產管理人善盡管理義務。此篇報導一直在”損失發生時要自己負擔一萬元,但滑鼠只有幾百元”這概念打轉,但基本上如果發生火災、天災、竊盜等事故,有可能只會損失ㄧ個滑鼠嗎?這張保單本來就不是用來保障地政所自己可以承擔的小損失,如果今天一萬元以內的損失,相信不足以重大的影響地政所營運狀況;倘若今天發生是50萬的大損失,514元的保單,扣除1萬元自負額後,還有49萬可以賠付來重建損失,這樣的對價和概念,才是保險真正的功用及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