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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林保險評論】

儀器脫落扎到病人,對醫院來說當然有絕對的責任,但因其多不屬於醫師的處置、醫療等行為,所以較難由醫師責任保險理賠,而避考慮到醫院的經營管理方面,一般可考慮醫院(或醫療機構)綜合責任保險來處理,其承保範圍通常如下所示:

『被保險人於追溯日起至保險期間屆滿前於營業處所內發生下列事故,致第三人受有體傷、死亡或財物損失,依法應由被保險人負賠償責任,且在保險期間內初次受賠償請求時,本公司依本保險契約之約定,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一、公共意外責任:

(一)被保險人或其受僱人因經營業務之行為在營業處所內發生之意外事故。

(二)被保險人營業處所之建築物、通道、機器或其他工作物所發生之意外事故。

二、醫療過失責任:

被保險人之醫事人員在營業處所或外派執行醫療業務時,因過失、錯誤或疏漏而違反其業務上應盡之責任,直接引致病人體傷或死亡之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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