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監理站總務安全組提供
通常交通事故在釐清責任歸屬後,若無涉及刑事責任(過失致死),兩造雙方即
可進入和解階段,但在和解談判的過程中,有許多注意事項是不能忽略的:
1、必須充分了解本身所投保的險種以及承保範圍,接著再看保額是多少錢,這樣才能知道自己保障在那裡。
2、如對方車輛為營業用車(如計程車、租賃車),會增加一筆營業損失賠償,最好先知道對方要求索賠金額。
3、發生交通事故若有人員受傷,和解前最好先取得醫院診斷證明書,或者醫療收據。
4、和解時最好有保險公司理賠員在場,若理賠員不能參與,則必須將對方要求金額告知理賠員,無論如何要先知道此案能獲得多少理賠,再與對方談和解。
5、千萬不要等和解完畢才告知保險公司,就如同先前所言,這時你已犯了私下和解的禁忌,保險公司會自行研判賠償你多少錢,而不受和解金額的約束。
6、要慎選和解的地點與場所,千萬不要在對造家中談,建議你在派出所或調解委員會內談判和解。
7、所有保險契約承保範圍的任何一次損失,被保險人均須先負擔約定之自負額,保險公司僅會對超過的損失部份負賠償之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