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江朝峰
專業人士之所以稱為專業,大概有三項很重要的特質,首先必須要學有專精,專業人士所具有的技能不是一般人能夠了解或運用的。
譬如說如果我們胃出血,大概不會找我們的同事或鄰居來開刀治病,我們一定會去找醫生來治療;又如說遇到法律訴訟案件,我們也不會聽聽同學的意見就決定訴訟的方式,律師才是我們可以依賴的法律資源。
因此由於專業人士的角色不是一般人能夠扮演的,所以專業的第二項特質就是他們能夠享有比較崇高的社會地位,而社會也會給予相當的重視與期待,希望其能發揮專業精神扮演社會中道的角色,譬如說會計師是投資大眾所倚賴的公正第三者,扮演企業財務報表把關者的角色,透過對會計師簽證財務報表的信任,投資人才敢把多年的積蓄投入企業的股票。
最後因為專業人士擁有很強的專業知識並享有崇高的社會地位,所以除了取得專業資格不容易之外,也會受到一定的約束,專業資格的取得通常必須透過考試與執照的審核,而約束則會透過公會同業團體的道德規範與法律的制約。
由於專業人士擁有前述的這三項特質,所以長久以來,社會大眾對專業人士都會給予絕對的尊重,只要是專業人士的行為不太離譜大都可以接受,甚至有點疏忽也都可以體諒。
但是近年來時空背景開始轉變,除了社會大眾責任意識越來越強烈之外,專業的職業範圍漸趨廣泛,已經不再侷限於以往的醫師、律師、會計師、建築師、工程師等。
因此所謂專業人士也遭遇愈來愈多對其專業服務所引發的責任問題,尤其某些少數專業組織,因為面臨了業績成長壓力,服務品質妥協的結果,不只專業最重要的聲譽受到損害,因而導致的賠償責任可能造成專業組織或專業人士無力負擔,同時也會讓無辜的委託人受到傷害。
為了解決專業人士或組織的賠償責任問題,各種師字輩的專業人士就可以考慮投保專業責任保險來移轉這一方面的風險,包括之前由於博達案的發生而正討論是否強制投保的會計師專業責任保險,投保人數比其他專業責任保險普遍的醫師專業責任保險要少很多。
還有尚未普及化的律師專業責任保險與建築師、工程師專業責任保險,另外包括保險經紀人、代理人、公證人的專業責任也隸屬於專業責任保險的範疇,再加上各種新的專業責任的出現,而專業人士對責任保險的需求也越來越強烈,相信未來專業責任保險會是責任保險的主流之一。
不過專業責任保險的領域之中,比較常令人誤解的部分為一般人會以為,只要專業人士的專業服務不符合預期就有責任,例如外科醫師手術後癌症病人仍未能恢復健康,此時有人就以為醫師必須負責,但其實該病人的病可能是無法治癒的癌症末期絕症,此時要歸責於醫師其實也於法不通。
又譬如說聘請律師訴訟而敗訴,但該案委託人卻是證據確著的犯罪,再知名的律師也回天乏術,要接案律師賠償當然於理不合。因此專業人士是否負有賠償責任應該跟他是否依據專業準則與程序去處理處置有關,而不是只要結果不如預期就會有責任產生,如果今天醫師手術結束後將止血棉花留在病人體內,明顯不符合專業的標準,則才會有責任的問題。
綜前所述,目前專業領域的組織如醫院、律師事務所、建築師事務所、或其他專業服務的公司企業,除了以往傳統的財產保險、人員的保險或一般的公共意外責任保險之外,專業責任保險可能也是未來應列為必保的險種之一,如此才能涵蓋一個專業組織絕大多數的實質經營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