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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災難的巧手─緊急應變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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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江朝峰

一般來說,在面對各種天災人禍的威脅之下,企業本身若已有完善的風險管理與保險規劃,當然其整體風險度一定會大幅降低,而且就算萬一發生危害所造成財物的損失,也可以獲得完整的理賠,但是另一個方面,災害發生所造成的商譽破壞、訂單流失、研發停滯等等卻是要由企業體自行承擔,尤其是當重大災害發生所造成的影響,更是深遠而不可忽略。因此,除了風險管理與保險規劃之外,完善的重大災害緊急應變處理計畫與執行,即成為企業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環。

 

一般重大災害緊急應變計畫的執行可以分為下列五個階段:

第一階段為規劃階段:事前規劃的主要內容是成立緊急應變處理小組,包括進行危害的確認、評估產銷作業流程可能發生之重大災害種類、損失程度的預估、對人員設施可能發生之最嚴重情形、損失的影響、處理方法的評選等。

第二階段為預防階段:預防措施的主要內容是針對災害所需的人員和設施,進行定期檢視與調整,並建立相關設施的備用設備,以確保在災害發生時所有的應變設施均能維持正常的使用狀態。

第三階段為待命階段:待命準備的主要內容是針對危害處理方法的內容,進行定期實際的演練,演練的內容包括應變人員的迅速組織與應變設備的使用、重要資產的防護、以及其他人員的疏散集合,以確保所有人員可隨時應付重大災害的發生。

第四階段為應變階段:應變處理的主要內容即是在重大災害發生或預警時,成立緊急應變處理小組,決策所有相關應變作業與對外聯絡。

第五階段為復原階段:復原工作的主要內容即是在重大災害發生後,進行復原作業,直至所有產銷作業恢復正常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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