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ㄚ威
根據過往的經驗,除了知識型及服務型產業外,絕大部份的公司都會有存貨,而所謂存貨原則上包含了原物料、半成品、成品等範圍。這些年來從接觸各型企業的過程中了解,大多數的客戶因為成本考量或對保險金額的誤解,以至於在保險金額的設定上並不適當,因此當不幸發生保險事故之後,就會與保險公司產生了非常多的爭議!
因此,我會建議一般企業在貨物保額的估算上,應該以預估全年最高庫存金額為期初保險的投保金額;但是,由於貨物係屬波動性較大的資產,期初要客戶以最大的庫存量做為投保金額繳費,顯然多多少少會影響到客戶的現金流量;因此在商業火險條款中有了一個叫做『貨物預約條款』可以運用,期初先預收75%之保險費,並配合年底結算每月波動狀況再來作加退費的動作,用比較彈性的做法來讓被保險人及保險公司雙方取得平衡。
不過在實務上發現,大部分營業人員建議客戶或者是客戶的習慣,係採年平均庫存量或當月庫存量來作為投保金額。也許,這樣的做法可以讓公司多少節省到一點保費成本;但是,一旦當發生事故時,若當下庫存量超過期初的保險金額時,也就一定會產生不足額保險的情況,公司也將因此無法得到足額的理賠,變成以比例分攤方式得到理賠款,接下來必須面對股東的質疑,甚或影響公司的營運,此際才發現因小失大,悔不當初!
另外有少部分公司的經辦相當勤勞,每月或每季檢視貨物庫存金額的變動狀況,採定期申報批加減保額的方式處理,但既使如此,保額足不足額的問題卻仍然無法解決?我們試著想想,當庫存增加且超出目前的保險金額時,又尚未到固定批加減保額的時間前,居然不幸就發生了保險事故,真的很不幸,這樣還是躲避不了成為不足額保險的窘境!
那麼應該如何處理,才能夠讓公司得到足夠的保障又不致於繳交過多的保費呢?因為,有特別去看這條款的經辦會反映,貨物預約條款裡頭還是有最低應收保費為50%的規定,若我們公司的貨物庫存量變動幅度甚大,該用甚麼方式才能解決?我們的基本建議是,除了以預估全年最高庫存量為投保基礎外,遇到下列狀況仍必須適時調整保額:
1、當實際庫存量超過原先投保金額時,立即通知保險公司,而批加的保險金額,應為該段期間預估最高庫存量。
2、當實際庫存量低於投保金額50%時,通知批減保險金額,批減保額為該段期間預估最高庫存量。
實務上,公司存貨變動量大,通常反映的是該產業經營有淡旺季的情形,遇到旺季時庫存量爆增,淡季時則又回歸正常存量;若經辦能夠依公司淡旺季,依上述原則去預先調整保險金額,那麼不足額或超額保險的問題就可以順利解決囉!
恭喜江學長成立部落格提供大家相關保險知識
僅代表聖約翰球隊 致敬
總幹事 王豐壽 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