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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林保險評論】

能夠將保險與愛情連繫上確實也不太簡單,不過基本上只是給予一個行銷比較方便的名稱而已,其內容也就是一般的人身保險,說更清楚一點就是保險費跟保險金轉來轉去而已,不只沒有愛情的浪漫,也沒有保險制度的社會意涵,不是很值得推廣的保險單,國內也有所謂的結婚保險,似乎比愛情保險要來得有意義一些,但因為沒有打到消費者的心,所以也銷售得也不是非常好。

    其實歐洲有一張保單叫做離婚保險就比較有意思,該保單是保障離婚的一方若沒有經濟獨立的能力,可以在保單規定的時間(如一年)內,可以每月向保險公司領取一定額度的生活津貼,一直到期滿或找到工作為止,所以結婚時有經濟能力的一方(通常是男方),可以幫他的配偶買一張離婚保險,萬一雙方無法在生活上在一起了,至少沒有經濟能力的一方,不至於陷入生活困境,這種保單實在値得推廣,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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