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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林保險評論】

 每次遇到大災難,對產險界來說總是拿捏不定要如何面對公眾媒體,如果說損失很小賠償有限,似乎保險的功能沒能發揮,或許會感到未善盡社會責任,但如果說損失非常大賠償很多,又怕社會大眾覺得保險公司獲利有問題(尤其是上市的保險公司),甚至經營安全堪慮,因此總是又想說賠償有限,但是保戶又有保障的矛盾說法。

 以這幾次大事件來說,其實賠償都相當有限,其代表的是在台灣,保險並沒有真正的普及,以越南暴動事件來說,很多台商都沒有投保罷工暴動民眾騷擾保險,也沒有投保營業中斷保險,保險金額多數不足;以復興航空案來說,死亡的乘客或機組人員,除了航空險可以賠償之外,多數的壽險保額都非常的低;以高雄氣爆案而言,總共才不到一億的賠款,可以概估到各類財產與民眾,投保的比率都很低,因此對於發生大事故之後如何拿捏媒體報導其實不太重要,如何增加台灣全體民眾的保障才是保險業經營的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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