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前在台北南京東路五段的一棟住宅大樓也發生過類似的情形,不過不幸的是當時那部福特車整台車掉進了電梯間,而車上一對夫妻,一位死亡另一位卻變成植物人,這一類意外事件,最主要有兩種保險可以賠償,第一種是這棟大樓的所有管理或使用的人可以投保電梯意外責任保險,第二種則是由電梯的製造商或代理商來投保產品責任保險。
另外以前也發生過有保險公司的收費員到客戶家收費,要搭電梯時沒注意到電梯未升上來,結果從五層樓高摔落地下室而死亡,因此無論是客梯、貨梯,升降式電梯或者電扶梯,發生意外時有所聞,所以除了請電梯公司務必盡到維修保養之責外,投保電梯意外責任保險也是一種風險管理的重要方式,否則電梯的使用管理或所有權人原則上都會負有損害賠償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