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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人通常遇到意外事故時都只能抱怨,但若在事前要他注意風險或去好好的管理風險甚至好好的規劃保險,大概都會被忽略或甚至叱之以鼻,對這個案子來說目前因為責任並不明確所以目前求償無門自是很正常的事,以建商來說這個天坑是他們造成的嗎?這個沒有去鑑定誰也不知道,如果是建商的責任,理論上,建商的工程責任保險應該會來理賠。

再以租車公司而言,就要看租賃契約中如何規定,在租車時就要看清楚合約中的條款,如果條款中規定所有意外事故都須由承租方負責,那麼租車前就應該把保險買好,更需要搞清楚汽車保險是在保甚麼,如果租賃契約中規定保險由租賃公司負責,那麼就應該把保單(或影本)拿來好好看清楚,甚麼有保甚麼沒保,不要再哀嚎總在事故後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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