聰明企業應善用保險經紀人【文:江朝峰】

我國保險法第九條規定「本法所稱保險經紀人,指基於保險人之利益,代向保險人洽訂保險契約,而向承保之保險業收取佣金之人」,因此所謂保險經紀人係指具有相當專業的保險知識,基於被保險人的利益,代其向保險人洽訂保險契約之人。易言之,保險經紀人應被視為以被保險人危險管理者之角度,為其規劃、安排最適當的保險。另一方面,因為保險經紀人除了有豐富的保險專業知識與經驗外,對保險市場的實務運作也相當瞭解熟悉,加上保險經紀人代表著相當數量的業務議價能力(Bargaining Power),因此一般相信保險經紀人具有獲致較有利保險條件的能力。

一般來說,專業保險經紀人可提供企業下列服務:

一、危險辨認 (Identification)與評估(Evaluation)服務。

二、提供選擇風險管理方法之建議。

三、提供適當保險保障與保險費之建議。

四、提供選擇適當保險人之建議。

五、損失控制服務或建議。

六、理賠之協助或服務。

七、法律事務之協助。

八、保險管理服務。

 

惟每一經紀人由於其財務能力、專業知識、實務經驗以及經營政策不一,所能提供之服務亦有相當差異。因此企業應建立選擇之原則,據以審慎選擇適當之經紀人。進一步來說,由於保險公司與保戶是保險契約的雙方當事人,因此在立場上是互相對立的,而保險經紀人最重要的角色,就是協助保戶了解所投保的保險內容是否是最有利的情況,以及投保後萬一發生理賠時,能站在保戶的立場,向保險公司爭取最優惠的理賠條件。所以簡單來說保險經紀人可以協助保戶解決以下問題:

1、保險資訊的不足的問題:

由於一般企業的保險承辦人員常需身兼數職,對於保險的專業及市場的動態較難深入了解,常與保險公司存在資訊不對等的問題。 繼續閱讀…

產險的未來--國際保險規劃(一)【文:江朝峰】

近年來,全球經濟環境快速變化,甚而已超越政治訴求,而邁向無國界的經濟體制。而就產險業而言,為因應國際化與自由化的潮流,有關跨國性保險的業務問題之規範及研究,勢將益形重要。就現況而言,該類跨國性保險之安排,大致包括四種作法,第一種方式,係為配合外商企業總公司的保險規劃,由其以國外主保單(Master Policy)直接承保國內外商企業,在技術上並無困難,且國內並無法令可加以約束,因此該情形在國內現有外商企業中相當普遍。第二種情況則係國內企業基於國內保險公司無法滿足其個別保險需求下,直接向國外保險公司投保。第三種情形係國內保險公司為配合國內企業或國內外商企業的投保需求,或有別於同業競爭,而逕自簽發外國保單。最後一種型態,則是以前衛業務的方式處理跨國公司在我國分支機構的保險規劃,其一方面可符合該類企業之保險需求,另一方面其國外總公司的保險公司亦較能掌握保險單的條件與內容。而且此種安排方式,既無違法之考量又可滿足稅賦的要求,因此在國內,這種表面上以再保險方式,實則係代理出單業務的處理方式,已成為國內保險公司與跨國企業解決其保險整體規劃的主要途徑。

全球各大企業突破國界之限制,發展成跨國性企業乃必然之趨勢,在其發展過程當中,因各國社會環境、法令規範之不同而產生的障礙,卻是發展的一大阻力。面對這些障礙,除該跨國性企業當盡力排除外,其相關行業亦應配合協助解決這些問題。就跨國性企業的保險規劃而言,前衛業務便是保險業為配合跨國性企業的保險安排而發展出來的處理方式。 繼續閱讀…

保單要如何保障動態風險【文:江朝峰】

一般來說企業在買保險的時候,比較少會先分析本身的風險狀況,而會以保險公司有什麼種類的保單來決定買什麼保險,譬如說因為保險公司有火災保險,所以就會將企業的廠房、機器設備、貨物拿來投保火災保險,而且因為火災保險可以附加颱風洪水、地震、竊盜、爆炸、、、等各種附加險,所以在投保時才來逐項選擇企業的資產是否要投保這些附加險;再譬如說企業在新建廠房之前,若有保險的需求通常就會安排營造工程保險;如果有貨物要運送時,就會很自然的投保貨物運輸保險;而若因怕經營事業時不慎造成別人受到損害,則就會考慮各種責任保險的保障,諸如此類,似乎每種企業在經營過程中的風險都可以找到相對應的保單,由此推論,對於企業主來說,只要買齊各種商業保險,應該就可以高枕無憂了,但是事實上絕非如此,其中除了各種保單都有除外範圍與各種條件、條款的限制之外,更重要的是,對企業而言各種風險都是動態的,也就是各種風險都會隨著時間而一直產生變化,但是保單卻是靜態的,也就是說保單所承保的是投保當時的風險狀態,所以在風險有變化的時候,或許就會出現保單沒有承保到的風險空隙。

舉例而言,企業擴建廠房時,假設新廠又與原廠在同一區域,甚至是相連在同一位址,就一般理解,新廠擴建的風險應該投保營造工程保險,原廠則已經投保了火災保險,如此的保險規劃似乎就應該非常完整,但事實上,當新廠在擴建時,若使用到原廠的財產,若不幸發生了火災損失,係屬於原廠天災保險的承保範圍或擴建新廠的工程保險所擴大的保障,似乎就有點落入模糊地帶。再者,標準的營造工程保險都有規定,工程在驗收、接管、啟用或保險期間結束時保險效力也會跟著終止,因此如果部分工程在驗收、接管或啟用後,是應該納入原廠的火災保險的保障範圍或仍應由原工程保單擴大承保?殆有疑義,因為兩張保單的承保範圍、條款與承保條件不盡相同,若未在事前予以澄清,事後恐有爭論。 繼續閱讀…

千大企業保險通路之選擇【文:江朝峰】

台灣地區財產保險業的未來發展,除了商品的研發之外,最重要的莫過於通路的開發與運用了,以直接業務員通路而言,類似美國專屬保險代理人( Exclusive Agent)通路,但不同於專屬保險代理人是此通路的業務員為產險公司並非保險代理人的員工,專屬於一家產險公司,只能賣一家產險公司的保單。至於產險經紀人通路與獨立產險代理人通路,類如美國的獨立保險代理人(Independent Agent)通路,亦稱為間接通路,產險經紀人公司與獨立產險代理人公司皆可以販售多家產險公司的商品,但其經營的業務種類卻並不相同,獨立產險代理人經營個人性產險業務,而產險經紀人則多經營商業性產險業務,在商業性保險中千大企業的保險規劃是最具代表性的區塊,因此對於千大企業對通路的選擇,以產險經紀人通路、直接業務員通路與其他保經代通路三種來做分析比較。

茲為分析這三類通路的專業能力與服務品質的強弱,我們採用千大企業投保險種的複雜程度、商業火險承保範圍的保障程度、商業火險保險金額的釐訂基礎等三項被解釋變數來做研究,經過迴歸分析的結果顯示,千大企業投保險種的複雜程度與商業火險承保範圍的保障程度方面,產險經紀人通路比較直接業務員通路都是正向而顯著的,也就是說在專業能力與服務品質上,產險經紀人通路比直接業務員通路表現要來得好;但是在商業火險保險金額的釐訂基礎方面,產險經紀人通路比較直接業務員通路則是正向而不顯著,代表無論是產險經紀人通路或者直接業務員通路在這項服務品質上無顯著差異,而且依據問卷的統計,仍然有50.2%沒有用正確的觀念來釐定保險金額,代表千大企業在保險金額的釐定上仍有相當的迷思。至於其他保經代部份,無論是千大企業投保險種的複雜程度、商業火險承保範圍的保障程度、商業火險保險金額的釐訂基礎等都是不顯著,代表在專業能力與服務品質上與直接業務員通路沒有明顯差異。

千大企業投保險種與內容的分析—-產險經紀人與直接業務之比較【文:江朝峰】

依據統計的數據分析,我們發現顧客對於產險經紀人通路在專業能力與服務品質明顯較直接簽單通路的顧客存在較高的認知程度,而其他保經代通路則與直接業務通路差異不大,以下擬以投保險種的數量、商業火險承保內容的周延性與保險金額的設計基礎為被解釋變數,並以產險經紀人通路、其他保經代通路等兩項行銷通路變數以及千大企業與被保險險種之若干特徵為解釋變數執行迴歸分析,來驗證其專業能力與服務品質的差異,其結果如下。

先就千大企業投保的險種數量來看,包括商業火災保險、運輸保險、團體保險、公共外責任保險、雇主責任保險、員工誠實保證保險、現金保險、董事主管責任保險、應收帳款保險、產品責任保險等十項比較常見的商業性保險,平均而言每家企業投保了4.87種商業性保險,最多投保了11種保險,最少則只有一種,茲以險種規劃的周延性來看保險通路的專業能力與服務品質的貢獻,依據迴歸結果,產險經紀人通路比起直接業務員通路是顯著而正向,也就是說台灣地區的產險經紀人很明顯的比保險公司的直接業務員要來得專業,而服務品質也比較好,因為產險經紀人有能力規劃與服務比較多的險種,而其他保經代通路的迴歸結果並不顯著。

再以商業火險的承保範圍的內容來看,範圍最完整的是全險加營業中斷附加險,而最陽春的就是僅投保純火險,其中還包括各種天災跟非天災的附加險可以選擇,當然如果幫顧客設計跟規劃愈完整的承保範圍也就代表專業能力與服務品質愈好,依據迴歸結果,產險經紀人通路相對於直接業務員通路,其商業火災保險的承保範圍是正向而顯著的完整,也就是產險經紀人所服務的千大企業保障範圍比較大,所以代表產險經紀人的專業與服務比較好,至於其他保經代通路的迴歸結果則不顯著。 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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