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法修正草案 政院拍板【工商時報/呂雪彗】

 

【豐林保險評論】

 RBC(Risk Based Capital)通常稱之為「風險資本適足率」,此係指保險公司的自有資金,對應所承受風險的比率,計算方式是「自有資本額」除以「風險資本額」,原則上RBC數據愈高,代表公司資本淨值可承受各種風險的能力愈強。金管會對於保險業的RBC比率有標準限制,最低門檻標準200%,若未達到標準,就必須增資以提高RBC比率,而目前規定一到50%以下就接管,確實是比較嚴格,效果如何就有待觀察了。

另外,RBC的這些風險在人身保險業包括資產風險、保險風險、利率風險、其他風險四類,而財產保險業則包括資產風險、信用風險、核保風險、資產負債配置風險、其他風險等五大類。以上這些風險評估計算各風險係數後所算出的就是風險資本額,另外計算出公司調整後自有資本額,以代表公司之清償能力,之後將公司調整後自有資本額除以總風險基礎資本額,即為風險基礎資本額比率,而保險監理機關依風險基礎資本額比率所屬等級之不同,進而採取不同的監理行動。

計程車任意險新保單 10月開賣【聯合報/孫中英】

 

【豐林保險評論】

以往計程車都會互相聯保,但因其違反保險法中規定的非保險業不得經營保險的規定,所以也曾經有相關人員被判刑的紀錄,為什麼計程車會想要互相聯保,常常是因為保險公司不太想保計程車,因為出事率相當的高,而如今保險公司願意主動來承保計程車的責任保險,對計程車司機以及廣大的社會大眾來說應該都是很好的一項制度,不過往後除了有保險之外,更期待有高額的保障。  

因為在台灣以往的觀念中,人命的價值一直是被低估的,甚至到目前為止仍然有很多理賠案顯示對死亡的賠償金額有賠償過低的現象,不過近來法院的判例卻也開始陸續出現高額賠償金的案例,500萬以上的金額已經很常見,千萬的金額也偶爾出現,甚至2010年八月份還發生過車禍撞人成殘而經法院判決賠償1952萬的案例,整體看來,理賠金額的提高的趨勢似乎會愈來愈明顯。

問題食品舉證難 責任險理賠不易【自由時報/邱奕統】

 

 

【豐林保險評論】

很難舉證,不代表不能賠,不過更重要的是產品回收跟銷毀的部份,此時可以考慮產品回收保險,一般而言,產品回收保險主要可以包括兩種主要的損失,一是產品回收的費用,一是被保險人因此應付的損害賠償責任。近年來保險業者對於因為產品回收而造成的風險,已列為需極度謹慎的險種。而日前豐田汽車回收他們的汽車產品,回收費用已高達20億美元,其中包括回收的事務費用、回收產生的訴訟費用、損害賠償責任、集體訴訟要求的各種形式賠償。

產品回收保險原則上保險費非常貴,雖然汽車業者對本身與其供應商的品質要求非常嚴格,但是保險公司對與汽車、飛機相關的產品及其零件回收保險均採取極端保守的態度,即使承保也加上諸多保險上的限制,例如自負額設計很高、有不同的特約條款約束、保險費非常貴、加上區域限制,從技術層面加以規範保險的範圍與條件,避免保險公司在發生產品回收狀況發生時,變得不可收拾的狀態。

金管會:一年無肇事 減免強制險保費 僅限汽車【鉅亨網/陳慧凌】

 

【豐林保險評論】

保險費率的訂定原則包括公正、合理、適當、可行、穩定、融通以及損失預防的誘導性,當然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是屬於政策性保險,他跟一般商業保險基本上不太一樣,所以不能把這些費率訂定的基本原則全數套入,在強制汽車責任法第45條第三項規定:保險費率之訂定,以兼採從人因素與從車因素為原則,但得視社會實際情形擇一採用之。

由此觀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的費率訂定仍然應該兼具公平合理的基本原則,所以肇事加減費的因素是費率很重要的一環,就算是強制險也很適合用來做為費率釐訂的因子,其邏輯沒有任何問題,可以產生比較公平的結果,不過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畢竟是政策性保險,其要保障的是車禍的受害人,費率的公平性是其次考慮的問題,也不需過於激化。   

撞進小吃店 車頂卡菜單【自由時報/邱奕統】

 

【豐林保險評論】

對於汽車撞進民宅或商店,其實是有保險可資保障的,對於民宅來說只要有投保住宅地震基本保險或者居家綜合保險,其承保範圍都會自動涵蓋航空器墜落車輛碰撞,該附加條款係指直接因航空器及其墜落物或在陸地上或軌道上行駛之機動車輛所致保險標的物之毀損或滅失,由該保單負賠償責任,因此對於一般民宅來說,在台灣地區約有三成有這項保障。

至於對商店來說,則需要投保商店的火災保險後再附加航空器墜落車輛碰撞批單,才有此項保障,另一方面,對於肇事車輛則必須投保任意第三人責任險才能理賠,因為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只有賠償車禍的受害人傷亡,只有任意險的財損項目可以理賠撞擊民宅或商店的損失,不過要注意的是保險金額足不足的問題,一般而言至少要投保100萬左右比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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