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致騎士下半身癱瘓 責任各半駕駛賠1080萬【好險網/白錫鏗】

算起來總賠償金額已超過兩千萬,會有如此高金額的求償,可見在一般民眾心中,死亡的賠償金額已逐漸在升高。在台灣以往的觀念中,人命的價值一直是被低估的,甚至到目前為止仍然有很多理賠案顯示對死亡的賠償金額有賠償過低的現象,不過近來法院的判例卻也開始陸續出現高額賠償金的案例,500萬以上的金額已經很常見,千萬的金額也偶爾出現,整體看來,理賠金額提高的趨勢似乎會愈來愈明顯。

其實依據家庭需求來簡單計算,一條人命一千萬似乎也並不是不合理,果真如此,那麼強制汽車險的200萬保險金額顯然完全不足以賠償,甚至加上任意第三人責任300萬元似乎也不太足夠,所以未來汽車責任將會出現所謂投保超額汽車責任保險的概念,千萬的保額會愈來愈多人採用,其實包括強制責任保險、任意責任保險與超額責任保險才足以構成一張完整的汽車責任保護網,來保障駕駛人的責任風險。

男卡世新電梯亡 學生滑手機見血嚇壞【三立新聞/許珮絨】

因為電梯、電扶梯保養或管理疏失而發生的意外事故屢見不鮮,基本上電梯可以分為升降機與電扶梯,就使用性質來看也有送貨與載人之分,但不論是哪一種電梯,若沒有好好的保養與維修管理,都有可能造成人命傷亡,像幾年前就曾經發生過有年輕女孩去華納威秀逛街,結果在電扶梯往上行的時候,因為該女孩將頭伸出了電扶梯,在到了上一層樓地板之前仍未將頭縮回,結果慘遭電扶梯與樓層夾角夾斃。

以前也發生過有保險公司的收費員到客戶家收費,要搭電梯時沒注意到電梯未升上來,結果從五層樓高摔落地下室而死亡,因此無論是客梯、貨梯、升降式電梯或者電扶梯,發生意外時有所聞,所以除了請電梯公司務必盡到維修保養之責外,投保電梯意外責任保險也是一種風險管理的重要方式,否則電梯的使用管理或所有權人原則上都會負有損害賠償的責任。

儲蓄險死亡門檻公布 保障型保單將成主流【經濟日報/葉憶如】

金管會最早要禁止的是短年期的儲蓄保險,因為嚴格來說這張保單根本不是保險,它就是定存加一點點保障,由其它通常是透過銀行櫃員或業務員的遊說,把定存單改為短年期儲蓄險,所以在本質上來說他比較像定存,既然是定存保險公司就不應該銷售。至於一般儲蓄險如果太像定存其實也不應該用保險來包裝銷售,因此期待在撥亂反正之後台灣的保險市場會更健全。

定存,銀行要給利息,在銀行資金過多的時候,銀行是不喜歡定存的,既然保險公司願意接收這些龐大的金額,銀行當然樂於轉單,而且還有手續費可以賺,何樂而不為,而轉為短年期儲蓄險之後,多了佣金、作業成本、利潤跟行銷誘因(利率要比定存高一點),保險公司就必須投資多一些收益才能彌補,因此投資風險大增,而對被保險人來說真的有獲得甚麼利益?值得深思!

號稱「零風險」前女網國手術後竟癱瘓 北醫還要求撤告?【三立新聞網】

要解決醫療糾紛,推廣醫療相關的責任保險確實非常重要,但是釐清醫師責任保險的理賠基礎就顯得非常重要了!所謂醫師責任保險的理賠基礎大概可以分為三種,一是過失責任,二是嚴格責任,三是無過失責任;過失責任是指病人必須舉證醫師有過失,或者由醫療糾紛鑑定單位鑑定出醫師有過失,醫師要負賠償之責時,這張保單才理賠;嚴格責任則是由醫師來舉證證明自己沒有過失才能免除賠償責任;至於無過失責任,醫師或病患都不需要去證明有無過失,都要由醫師來賠償。

這三種情形,過失責任基礎幾乎保護不到病患的權益,而無過失責任似乎對醫師又太嚴苛,導致醫界大反彈,因此嚴格責任基礎似乎比較合乎公正合理的社會原則,不過實際在執行的時候,包括鑑定單位的選定,或保單的設計與核保理賠程序都必須審慎處理。另外如果要採取強制責任的方式,則可以借鏡強制車險的概念,也就是說基層責任以無過失責任為基礎,超額責任則改為過失責任,如此一來,病患的權益照顧到了,醫師也可以有保險的保障,至於保險公司的處理也會比較合理簡單。

瞄準旅平險 金融業掀數位大戰【工商時報/朱漢崙】

近幾年來保險科技的發展非常的快速,其中尤其消費保險或碎片型保險儼然成形,以大陸的發展來說,2019年阿里巴巴雙“十一”以2684億元收關。京東平台上,則以2044億元做收,24小時中超過10億筆保單,平均每分鐘200萬單。支付寶的支付總筆數14.8億筆。螞蟻保險平台上,全天出單超過10億筆保單,平均每分鐘100萬單,三個數字都創下新紀錄。

在險種方面,從最初的退貨運費險,到2015年的4個險種、2016年擴充至30餘種,到2017年近50種,全程零人工參與實現個性化定價與流暢的流程。京東平台的“全球好物節”下單金額超過2000億元,50%的訂單都有保險保障。“消費保險”概念成型:凡透過保險機制促進消費達成,從商品質量、價格、物流、售後、網上消費資金賬戶安全等各個環節提升消費體驗,化解售後糾紛並提供經濟補償的保險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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