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強制車險保費明年不變,連6年未調整【時報資訊/林資傑】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係屬政策保險的一種,採無盈無虧之經營方式,換句話講對保險公司來說是不能有利潤的,保險公司只是個代辦單位,也就是公辦民營的經營原則,所以除了代辦費用之外,理論上所有保費都應該進入專設的基金帳戶,如果基金錢多了,就應該降低保費或提高保障,如果賠多了,基金的錢不夠了,就應該多收保費或降低保障。

而不管是多收保費還是降低保費,原則上是跟保險公司沒有關係才對,應該跟政府公營部門比較有關係,因為這是一項政策,做得不好是政府要負責任的,政策性保險政府的角色是執行者而不是一個監督者,如此才能做得更好,至於保險公司雖僅僅是代辦的角色,但如果服務做得好,因而獲得交叉行銷的機會,得以在汽車任意險與超額險,甚至其他業務有所斬獲,這才是雙贏的局面。

普悠瑪出軌翻車原因不明 台鐵記者會一問三不知!【好房網News/黃靖惠、曾亭皓】

目前台鐵表示至少將賠償死者520萬(最後應該不止),其中台鐵投保的旅客責任險可以賠償死者250萬、傷者40萬元,除此之外,如果受害人有投保旅行平安險也可以獲得相關賠償,當然有投保公保、農保、勞保、健保…….等社會保險也都應該可以得到該有的保險金,而自己若有投保人壽保險、意外保險、傷害保險(產險) ,或者團體保險、學生平安保險都是賠償的對象。

另外,如果買車票是用信用卡刷卡,則會享有信用卡綜合保險的保障,目前我國信用卡保險所提供的旅行平安險的保障包括經當地政府登記許可,行駛於固定航線路線之商用客機或水、路上公共交通工具,其中包括火車、國光客運、尊龍客運…….等,所以普悠瑪號是當然的公共運輸工具,此種賠償金額多在千萬以上,若是白金卡更是多達2000萬,以上所述,應統一相關單位來協助受害人或其家屬辦理賠償事宜。

寵物險有待推廣 投保率僅10萬分之3【聯合報/孫中英】

附加車內寵物意外保險,但若因為寵物發生意外可以領一筆意外險保險金(若太高),恐怕還是會引起道德危險,而若是只有意外醫療,保障可能太小,投保的意願應該有限,以後或許又變成贈品,基本上寵物保險在台灣已經存在很多年了,但是以前一直沒有人投保,其原因當然非常多,以前沒有把寵物主人最在意的醫療範圍加保進來應有相當大的關係。

目前已經突破相關障礙開始銷售寵物醫療保險,不過產險業的行銷能力並不是很強,所以到現在為止寵物保險仍然不是很普遍,其實寵物保險,主要是在保障寵物因為疾病與意外造成的醫療費用,而寵物的老年化的醫療費用這一類費用負擔一定會愈來愈重的,而如果因為費用太高而造成無法幫寵物治療,對這些飼養寵物的飼主應該會是相當的遺憾的事情,因此在世界各國愛護寵物的國家,對於寵物的這種需求一定會利用寵物保險來解決這個問題。

健保大樓十層樓高鷹架滑落 民眾:以為放鞭炮【東森新聞】

施工廠商在施工地點因為施工不慎造成意外事故,而引發人員傷亡時有所聞,其中一種情況是造成自己施工員工的傷亡,譬如建築工人未綁安全帶自工地高處墜樓身亡;另一種情形則是因意外事故造成其他人員如路人或訪客的傷亡,當然在發生意外事故之後,都會由有關當局來釐清責任,該由誰來負起刑事、民事的相關責任。

另外對於事前的風險管理與損害預防的重視程度,卻是多年來一直不見大幅提升,以至於此類案件屢見不鮮,其實就是要求建築工人綁安全帶的動作都常常無法確實要求,更何況每一項施工都要求必須符合安全的標準程序,既然如此,則至少在保險的保障方面就不應該太斤斤計較,無論是工程僱主責任保險或是工程第三人責任保險,都應該投保每人五百萬到一千萬的工程責任金額方為足夠,也才是個負責任的施工單位。

保險法將大修 投保即生效【工商時報/彭禎伶】

新聞最喜歡譁眾取寵,保險法本身都不到百年的歷史,哪來的近百年未修!其實中華民國保險法是於1929年12月30日由國民政府制定,公布全文82條。制定之初,大量借鑑於法國保險法、德國保險契約法、日本保險法、以及加州保險法,後歷多次修訂,包括1963年修正公布全文,形成現行條文共178條。而最近一次修正是在一百零七年六月十三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700062351號令修正公布第 107、125、128、131、133、135、138-2、146-5 條條文;並增訂第 107-1  條條文。

不過若以修正的幅度來看,這次可能的修法應該是史上最強無誤,而其中一些規定將會令市場規則大變,而跟著修改的公司法規也會非常的巨大,光以諾成契約來看,都要改成契約一經約定即可生效而不以收受保費為準,那壽險會造成的影響就會非常的大,至於產險的見費出單是不是就會喊卡?就不知市場的因應之道如何?再看其他修改的部分,相信明年會非常熱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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