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在安排保險決策時,常因險種的複雜與內容的難以理解,造成甚多企業以為已妥善安排保險,其實並沒有得到真正的保障,或者沒有以最小成本獲致最大的保險效益。因此對於企業的保險承辦人員而言,規劃技巧就非常的重要,通常規劃的方向除了可以從險種著手外也應該就各種保險的內容去做檢視,也就是說除了就需求來考慮分析應該投保火災保險、運輸保險、工程保險、責任保險‧‧‧等之外,對於每一種保險的內容至少也應該就保的風險對不對?保的金額對不對?保的期間對不對?保的地點對不對?以及保的項目對不對等五個角度來做進一步的分析。
(一)投保的金額足不足夠的問題
財產保險可概分為火災保險、運輸保險、汽車保險及意外保險四大類。其中火災保險的理賠採分攤基礎,因此常產生不足額保險的問題。為防止不足額保險現象的產生,資產價額常須經過審慎評估後始得決定,同時再配合部分特約條款的輔助,才能使不足額保險發生的情形降至最低,同時另外也應視企業的需求而選擇實際現金價值或重置成本作為釐訂保險金額的基礎。在運輸保險方面,一般企業大多僅用得到貨物運輸保險,該保險屬定值保險,基本上僅須注意發票金額及加計成數是否正確即可。而汽車保險損失險的保險金額因係統一採用重置價格表與固定比率折舊,所以沒有金額上的顧慮。責任保險則必須注意責任保險的責任限額是否足夠,且須因應社會環境的變遷隨時加以調整,譬如說每一人賠償限額若仍設計成兩百萬,在目前的實務狀況可能稍嫌太低。另外工程保險則有時因工程追加預算的問題而必須要注意到保額的調整。 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