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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林保險評論】

依據個資法,企業蒐集個資時不能逾越所選定的特定目的範圍,才能算是合法蒐集。而且在個資法中規定由企業負擔舉證的責任,若有當事人投訴企業侵犯個資,企業必須證明自己盡到保護個人資料的義務,才能免責。若發生個資損害時,當事人必須在事件發生5 年內提出求償,或者當事人知道損害事件後,在2 年內要提出,超過時間就不能再請求賠償。

要求賠償時,若損害金額不易估算時,每人每一件可賠償500~20,000元,最高2 億元賠償。涉及利益超過2 億時,就按實際利益計算。企業違反個資法第46、47 和48 條的行政罰鍰時,如果老闆無法證明自己努力盡到防止義務,就會被處以相同額度的罰鍰。行政罰鍰從2 萬~50 萬元不等。若企業違反個資法而導致顧客損失時,企業主必須面對最高2 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若老闆為了營利而違反個資法時,刑期還會加重到最高5 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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