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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汽機車責任保險實施至今已經超過20年了,而且實施的非常成功,目前一般民眾大概都可以了解不論被保險人有無過失,只要是因所有、使用或管理被保險汽機車而發生意外事故,致第三人死亡或體傷,保險公司會對受害人或享有損害賠償請求權之人,依照強制汽車保險契約規定來對受益人給付保險金。

大多數民眾也都知道強制汽機車責任保險的理賠範圍包括每一人死殘給付200萬以及每一人傷害醫療給付20萬的保障,不過實際上,還有一些部份人不知道的保障內容,茲整理如下:

1、發生重大車禍時,通常是由救護車將傷者送至醫院,而救護車的費用或是救助搜索費都是可以申請理賠。

2、 車禍發生後,所有的看診、診療所產生的費用,全都可以申請理賠,除此之外,還包括轉院、出院、住院、往返門診的交通費用,合理範圍內都是可以申請理賠。

3、因車禍住院療養,並經主治醫生證明確實因傷情嚴重必須有看護照顧,無論是否雇用特別護士或家屬自行照顧病患,皆可申請看護金每日。

4、 因車禍而造成當事人牙齒斷裂、掉落或其他損傷的理賠金。

除此之外,若不幸發生對方肇事逃逸或對方根本就沒有投保強制險的情況,被保險人也可以向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會申請補償金,只要在事故發生二年內,皆可申請理賠。最後要強調的是強制險的理賠是不分道路責任或事故當事人是否有過失,車禍受害人皆可申請理賠,但事故發生時請務必記得要向警察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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