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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的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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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網路整理

據史料記載,最早的形式產生於海上航運貿易。

    遠在公元前2000航行在地中海的商人在遇到海難時為避免船和貨物同歸於盡往往拋棄一部分貨物造成的損失則由因而減少受損的各方分攤形成了我為人人、人人為我的共同海損分攤原則。這一原則就是保險(也是海上保險)的萌芽概念

    人們所知最早的保險單,據考據,是為熱那亞商人G.樂客維倫於西元13471023開立的承擔 聖‧克維拉號 船從熱那亞至馬喬卡該段航程保險單。到了1400海上貸款與損失保分別成為兩個專營行業,也因此開始有了專門經營海上保險的商人。

    16世紀隨著海外貿易的迅速增長買賣保險合同普遍盛行。17世紀中葉開始出現專門經營保險的組織因為1666年倫敦大火,在1667年成立的倫敦倫巴第街房屋火災保險商行1676年成立的漢堡火災保險社約在1683,愛德華。勞埃德 開設的一家咖啡館開始成為航運消息的傳播中心這就是著名的勞伊氏的前身

    有關保險的法令最早可見於1435年《巴塞羅那令》其後又出現《威尼斯令》。到了1523佛羅倫薩制定了一部較完整的海上保險條例並規定了標準保險單格式。

   保險經紀人制度的確立始於1556年西班牙國王腓力二世制定的保險法。1563年出現的《安特衛普令》則為歐洲各地所採用。在英國伊麗莎白一世於1601年制定第一部有關海上保險的法律到了19世紀保險開始進入現代化時期。保險對象和經營範圍不僅包括傳統的財產損失和人身傷亡而且還擴展到生存保險信用保險和再保險等業務。

    在中國出現的保險機構最早是英國商人於1805年在廣州開設的廣州保險公司。最早的中國公營的保險公司是1885年由招商局設立的仁和濟和兩家保險公司。中國人自辦的第一家人壽保險公司則是黎元洪開辦的華安合群保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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