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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業或餐廳如果因為提供的餐點不潔而引起食物中毒事件,對食品業者或餐廳而言就應該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再附加食物中毒保險的附加險,而如果這些餐點是需要外帶,則必須將公共意外責任保險中的營業處所內的限制鬆綁,目前這種規劃方式已經愈來愈普遍了,但目前產險業更進一步規定此類在營業處所外的食物中毒應投保產品責任保險。
基本上,所謂產品責任保險簡單的說,就是在保障產品製造廠商、包裝廠商、加工廠商、代理商或經銷商等,因為產品的瑕疵或缺陷而造成消費者或第三人受到損害時,所可能因而產生的賠償責任,所以食品業者所生產的食品(便當),被消費者吃了之後造成食物中毒(瑕疵),這是食品業者的產品責任風險,所以也可以用產品責任保險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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