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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林保險評論】

在台灣地區,近十幾年來每年火災發生的次數有逐漸下降的趨勢,從以前最高峰每年一萬六千多次到去年一千七百次,火災次數減少的原因,跟這些年防火觀念與防火建材的廣泛使用,再加上消防訓練與消防器材的改進,應該有相當重要的關聯性,不過火災發生的次數雖然減少了,但是財產的損失金額卻不一定減少,至於損失的項目與種類則更是增加了。

從這個趨勢來看,火災不發生則已,一發生其嚴重性極可能會超乎以往,這種特性的風險即為非常標準的損失頻率小損失幅度大的風險,也就是風險管理者最需要處理的風險,也是用保險制度來處理的最有效的風險,而當以保險來處理時,其最重要的基本原則就是關於保險金額設定的部分,另外在保險的項目上則應該擴大營業中斷險、連帶營業中斷險、租金收入損失險、租賃價值或租權利益險、額外費用險等等從屬損失項目的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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