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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增加保額並不是最重要的,如果可以將住宅保險擴大成居家保險,這才是全體民眾之福,所以至少要將現有住宅火災地震基本保險再加入颱風洪水土石流保險,如此一來,除了竊盜、SRCC、龍捲風等等,幾乎就已經是全險式(All Risk)的保單了,若是如此,乾脆就改成全險式居家綜合保險,這樣的保障也安穩多了,否則只增加颱風洪水險,那麼住在高樓層的民眾一定會反對,因為樓上淹不到,淹得到的部份只有部分公共設施,因此其保費的計算將很困難,收太高其公平性令人質疑,收太低則達不到解決逆選擇的目的。

另外,目前有投保住宅火災地震基本保險的民眾,都是因為銀行貸款的因素才來投保,如果現在也僅是在這個保險再擴大保險金額,其他未貸款的民眾可能就會疏忽了這樣的保障,為了解決這個問題,其實若可以將這項保險費列入每年報稅時的列舉扣除額(如一萬元列舉扣除額),就像壽險每人有24,000元的保險列舉扣除額一樣,則一般民眾在可選擇繳稅或保險的情形下,相信對能保障民眾天災地變的居家保險發展會有非常正面的激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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