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ace holder

欲閱讀全文請點上列新聞標題
發佈時間

 

 

【豐林保險評論】

所謂個人責任保險是指在保險期間因個人或家庭成員(被保險人)的過失而發生意外事故並造成第三人人身傷害、死亡,或財物損失,依法律規定承擔賠償責任時,保險公司將對被保險人負賠償責任的保險

依據MBA智庫百科,個人責任風險一般包括:

(1)在被保險人所有、使用或支配的住宅內發生意外事故並造成了第三者的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該項責任與場所責任保險相似,但僅適用於被保險人的住宅。

(2)被保險人所有、使用或支配的靜物或飼養、看護的動物造成第三者的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該責任是被保險人本人及其行為並無過失和故意,而是由其靜物或動物的行為造成的損害事故,保險人負責賠償。如戶外牆上懸掛的空調的壓縮機墜落砸傷行人或損壞財物,貓傷害了鄰居家的小孩等。

(3)被保險人日常生活中造成第三者的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這項責任除包括上述兩項內容外,還包括被保險人本人、其親屬以及其他與被保險人一起居住的家庭成員在住宅內、外的日常生活行為所引起的依法應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如騎自行車撞傷行人,小孩打架打傷了鄰居家的小孩等。

(4)由損害事故所導致的有關費用。如造成第三者財物損毀的場地清理費,造成第三者人身傷害的緊急醫治費、手術費,為防止和減輕對他人損害賠償責任而支付的合理費用,保險人均予負責。

(5)被保險人的作為或不作為造成合同對方的損害賠償責任。 

留下迴響

你的電子郵件位址並不會被公開。 必要欄位標記為 *


*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