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箏捲起女童 民眾見義勇為跳起抱下【華視/黃種瀛、楊宗穎、謝忠義、莊明憲 】

任何活動其實都有可能發生意外,對主辦單位而言,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就非常重要,其實除了包括八大行業、部份特殊或一定面積以上的一些公共場所,已經被明文規定必須強制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之外,另一些沒有被強制投保的公司行號、企業社團、公共場所或者活動,多會考慮規劃公共意外保險,但是每次發生重大公共安全意外,媒體、政府、業者、保險業就又會吵上一陣子,雖然檢討了半天之後多少還是會有一些改善。

像多年前發生了衛爾康西餐廳大火事件,保單原在必須被保險人疏忽或設備欠當才能理賠的規定,為免釐清責任曠日費時,已將疏忽或欠當的字眼刪除,來擴大保障無辜受害人的原意,但整體而言在強制投保公共意外保險的規定上,仍有許多值得討論與改善之處;以2011年台中阿拉夜店大火事件來看,其中就有多項值得大家進一步分析與檢討的問題,其中最重要的就是保險金額嚴重不足的部分。現在看似保額提高了,不過如果八仙案再來一次,保額夠嗎?尤其這只是台北市的規定而已!

高雄保險黃牛勾結中醫診所 詐保近千萬【中國時報/柯宗緯】

利用保險來犯罪,全世界都有,甚至有人估計其占保險賠款的十分之一以上,其實保險對社會的負面影響就是可能會引發所謂的道德危險,在意外保險的部分最常見的就是為了保險金而自殘或傷人,此類案例在世界各國不勝枚舉,譬如之前重新立法檢討的兒童保單,就是因為怕父母親會為了保險金殺害未成年的小孩子,另外像所謂金手指、金手腕、金雙腿事件都是自殘身體的案例。

對於保險公司而言,詐領保險金係屬犯罪行為,當然無法理賠,否則大家都來謀害親人,就算被抓到還可以獲得保險金,這個世界可能就不會太平了。除此之外,保險公司應要發展更為完整與縝密的核保系統,而在理賠時,調查員也要有更先進與嚴格的訓練,就像調查局或情報局的水準,如此才不會冤枉了誠實的被保險人,而也可以達到嚇阻犯罪的效果,更會提升保險形象,讓社會大眾對保險更有信心。

公平會不准產險自律? 公會:若遭處分將提行政訴訟【工商時報/黃惠聆 、 彭禎伶】

費率是否要自由化一直是產險業跟保險局的難解之局,如果要實施規章費率,也就是管制費率,那麼對被保險人來說可能不太公平(這也是公平會要介入的原因),因為被保險人會付出比較高的保費,而且常會存在風險好的被保險人去補貼風險差的被保險人的情況,形成所謂的不公平現象,而且全世界比較進步的國家也就是已開發國家都採用了自由費率。

如果費率自由化會如何?這也是保險局最擔心的問題,就是保險公司會為了市場競爭,想要比較大的市佔率,就展開無止境的惡性價格競爭,結果就是保險公司入不敷出(收入的保費小於支出的賠款),嚴重的話,保險公司可能因而喪失清償能力(倒閉),受傷害的就是這家保險公司的保戶,所以這是保險局最不想要見到的結果,因此這樣的拉鋸—到底費率要不要自由化?可能是無解。

礁溪老爺酒店46人上吐下瀉 Buffet遭下令暫停營業【CTWANT/陳儷文】

食品業者或餐廳如果因為提供的餐點不潔而引起食物中毒事件,對食品業者或餐廳而言就應該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再附加食物中毒保險的附加險,目前這種規劃方式已經愈來愈普遍了,基本上,所謂公共意外責任保險是承保因為企業、組織、活動主辦單位員工的行為或設備的問題而造成顧客、來賓或其他人受到損害而加以賠償的責任保險。

譬如說經營餐廳的生意,如果因為員工端湯給客人時不小心跌倒,將滾燙的湯汁倒在客人身上造成客人燙傷,此時包括客人的醫療費用與沾污的衣物清理或換新費用,都是公共意外保險理賠的範圍,除了員工行為之外,如果是企業的設施保養維修不當而造成他人受有損害也是公共意外責任保險的保障範圍。

軀體對折慘死 西門町電梯殺工人【中國時報/胡欣男】

因為電梯、電扶梯保養或管理疏失而發生的意外事故屢見不鮮,基本上電梯可以分為升降機與電扶梯,就使用性質來看也有送貨與載人之分,但不論是哪一種電梯,若沒有好好的保養與維修管理,都有可能造成人命傷亡,像幾年前就曾經發生過有年輕女孩去華納威秀逛街,結果在電扶梯往上行的時候,因為該女孩將頭伸出了電扶梯,在到了上一層樓地板之前仍未將頭縮回,結果慘遭電扶梯與樓層夾角夾斃。

以前也發生過有保險公司的收費員到客戶家收費,要搭電梯時沒注意到電梯未升上來,結果從五層樓高摔落地下室而死亡;因此無論是客梯、貨梯、升降式電梯或者電扶梯,發生意外時有所聞,所以除了請電梯公司務必盡到維修保養之責外,投保電梯意外責任保險也是一種風險管理的重要方式,否則電梯的使用管理或所有權人原則上都會負有損害賠償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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