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享最高2.5折計收 配合南向 輸銀保費大放送【工商時報/朱漢崙】

輸出保險(目前由中國輸出入銀行承辦)又稱為貿易信用保險,也稱為應收帳款保險,主要就是承保外銷廠商因為國外客戶信用或政治問題,應收回的帳款無法收回的損失,以2009年全球景氣變動造成企業倒閉潮的情形看來,應收帳款無法收回而變成壞帳的機率實在會大幅提高,因此這個險種的損率當然會大幅上揚,所以在金融危機時就可以看到保險公司大都不只大幅調高保費,甚至保險公司與再保險公司大都不願承保這張保單,事實上,以多年經驗來看,保險公司此時若不要雨天收傘的話,好景氣來的時候,應該會獲得絕大多數企業的回饋。

以2009年全球景氣的狀態來說,幾乎每一個國家的貿易風險評等都會被調降,而且事實上,原本風險較大的國家與地區從南美洲、東歐等新興國家已經擴大到了香港、台灣、大陸等地區,甚至美加與歐洲地區原來風險相對較低的國家,其貿易風險近來也急遽升高,也因此這個險種保費因地區不同而調高一至數倍之多,至於保險額度也繼續在緊縮當中,所以在很難安排保險的情況下,各外銷產業在這個時候的國際貿易往來對於帳款的安全必須非常非常謹慎。

掛牌擬強制保董監責任險【經濟日報/韓化宇、吳靜君、朱美宙】

所謂董監事責任保險主要是承保企業的董監事及重要職員的個人法律責任,其於執行職務發生過錯、疏忽等行為,所引發的法律責任,受到被害第三人提出索賠請求時,由保險人理賠所產生的法律訴訟、抗辯費用及賠償責任,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之金額,可能會非常的高。尤其過去對股東而言,因為訴訟成本高,投資人的力量有限,所以運用控訴來保護自己的可能性比較低。

其實董監事責任保險在台灣推展二十年來,投保率已經慢慢有所增加,過去,董事責任保險初引進台灣,公司投資者普遍尚未形成足夠的心態與觀念,加上訊息來源的不夠完備,以致此一新興險種在剛開始推廣銷售上面臨極大的阻力與挑戰,直到2000年,保險普及率都尚不及10%。2006年投保率上升至30%,據估計到2009年為止投保率應該已經超過50%,目前已經達到2/3成也算是正常的進展,強制投保也是可行的方案,但是能因為危機意識主動投保還是比較適當。

企業可考慮規劃的產險【文:江朝峰】

現代企業生存的環境越來越複雜,危險種類越來越多,當然保險種類也隨之發展而相對繁雜。不過簡單來說,一般財產保險的種類,大概可分為以下七大類,但各企業因其經營性質、規模、型態、管理態度、地理位置或建築結構等不盡相同,因此在選擇最適當之保險組合時,將非常具有彈性。茲簡單介紹一般經常運用的七類基本保險類別如下:

(一)火災保險:火災保險俗稱火險,在美國慣稱為財產損失保險,其保險標的泛指各類動產及不動產,動產包括家具、衣李、營業生財、辦公設備、機器、原料、半成品及成品等;不動產則專指建築物及其裝修而言。至於在動產中不易計價或無法計價者,如古玩、珠寶、文件、有價證券,及不動產中的土地,則非一般火災保險所承保的標的。

另火災保險係以火災為主保險事故,但另可依實際情況加保颱風、地震、洪水、爆炸、竊盜、罷工、暴動、民眾騷擾、惡意行為、水漬、自動灑水器滲漏、航空器墜落、車輛碰撞等危險事故,以擴張其承保範圍。在損失型態方面,除前述保險事故所致的直接損失外,亦可酌情加保營業中斷、連帶營業中斷、額外費用、租金收入損失、租權利益、租賃價值、利潤及佣金等間接型態之損失。

(二)運輸保險:運輸保險可分為海上運輸保險、航空運輸保險及陸上運輸保險。海上運輸保險又可包括船舶、貨物、運費、責任及利潤五類;航空運輸保險包括機體保險、飛機第三人責任及乘客責任保險、航空地勤責任保險等;陸上運輸保險則可包括陸上貨物運送保險、運送人責任險、商業動產保險、個人自用動產保險、委託保險、運輸及通訊設備保險、銷售商店保險等多種型態。 繼續閱讀…

嘉惠消防設備完善者 新版公共意外責任險 上路【工商時報/黃惠聆】

近年來公共意外保險已經是眾所周知的保險之一了,除了一些包括八大行業、部份特殊或一定面積以上的一些公共場所,已經被明文規定必須強制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之外,一些沒有被強制投保的公司行號、企業社團、公共場所或者一些活動,多會考慮規劃公共意外保險,當然如果主辦單位沒有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發生了意外事故,主辦單位就只能自掏腰包來賠償了。

在新版的公共意外責任險所考慮的是費率的公平性,但是其實更應該注意保險金額的設計,責任保險的保險金額可以有兩類規劃方式,一種是分項限額式(Sub-Limit)另外一種是單一限額式(Combined-Single-Limit),前者較常用價格較便宜彈性比較小,後者賠償項目的彈性比較大但是通常價格比較貴,若是用分項限額式,則一般公共場所與大型活動的每一事故傷亡與每一人傷亡的限額設計就不太一樣,甚至會造成高額財產損失的保單限額設計也會有所不同。

北市新生北路大樓火警 疏散62人 4人送醫【中廣新聞網】

最近幾年在台灣都要發生約一千七百多次的火災,雖然比起十五年前已經減少到剩下一成的次數,但是對任何受災戶來說都是非常嚴重的負擔,以目前來看,其中有日月光大火或華邦大火,一場火燒掉幾十億元,當然也有僅僅損失幾十萬的小火災,但是無論如何,台灣地區就是要發生一千多件的火災,以機率論來說,任何企業或住家今年沒有發生不幸的火災,明年卻有機會發生,數十年來都沒有發生過火災,但數十年後卻必定要發生火災,這是機率的問題。

所以每一家企業、行號、工廠、店面、辦公室、住家都有機會發生火災,但是你不知道會不會發生,你不知道發生的結果如何,正因為如此,保險制度才顯得特別的重要,每年用小錢(保險費)來換取未來不確定的大錢(賠償金額),用可以確定而且負擔的起的小錢,來換取可能會發生負擔不起的損失,所以規劃保險的時候,重點不是如何讓小錢更節省,而是讓可能的賠償計畫(保單條件)更完整,才能確保大錢沒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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