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利地震引發海嘯 今晨抵達日本【新頭殼/蕭維傑】

 

【豐林保險評論】

有關天災,毋庸置疑的將是人類未來最大的課題與挑戰,就算人類醫學再發達,可以克服各種疾病對生命的困擾,但是天災所造成致命的威脅卻是永遠無法消除,而且會愈演愈烈,在財產的部分也是一樣,火災、爆炸、煙燻、竊盜、罷工、車輛碰撞等等的損害,都可以控制在一定的範圍,唯獨天災的破壞性卻因為地球暖化的影響而更加劇烈,也因此未來的財產保險中將以天災保險為主流,而所有的企業也都更應該注意天災保險的發展。

2010年自然災害使得全球保險業損失約400億美元,地震損失幾乎占2010年巨災損失總額的三分之一。其中包括2月的智利地震和9月的新西蘭地震是2010年損失最慘重的兩宗災害事件,估計分別造成80億美元和44億美元的保險損失。2011年的地震損失也高於平均水準,原因是2月22日新西蘭克萊斯特徹奇地震的保險理賠總額估計在60至120億美元之間。而3月11日 襲擊日本東日本(Tohoku)大地震也造成重大保險損失,台灣呢?不知道還有幾條斷層尚未被偵測到。

存款保险制度设计完成 保险上限或为50万【云南信息报】

 

【豐林保險評論】

存款保險制度是一種金融保障制度,是指由符合條件的各類存款性金融機構集中起來建立一個保險機構,各存款機構作為投保人按一定存款比例向其繳納保險費,建立存款保險準備金,當成員機構發生經營危機或面臨破產倒閉時,存款保險機構向其提供財務救助或直接向存款人支付部分或全部存款,從而保護存款人利益,維護銀行信用,穩定金融秩序的一種制度。

我國為保障存款人權益,於民國74年制定存款保險條例,並由財政部會同中央銀行共同出資設立存保公司,專責辦理存款保險。存款保險最高保額自民國100年1月1日起提高為新臺幣300萬元。最高保額是指每一存款人,在國內同一家要保金融機構存款之本金及利息受到存款保險保障的最高額度。中央存款保險公司賠付時,是以新臺幣為支付幣別。所以比起中國大陸早了30年,額度也比50萬人民幣要來得高。

專屬保險公司簡述

文:江朝峰

專屬保險公司(Captive Insurance Company)係屬於大型企業集團的一員,成立專屬保險公司看起來對企業集團非常有利,包括投保風險的彈性處理(一般保險公司無法接受的風險也可以承保)、可以增加母公司的營收(因為增加了專屬保險公司的營收)、可進而擴展國際間的再保險交易、可以便利資金的調度、可以節省母公司的費用(包括保險費跟稅金),所以理論上達到一定規模的企業都應該要成立專屬保險公司才對。

但是為什麼台灣地區規模比長榮集團要大或相當的企業集團,並沒有想要成立專屬保險公司,其係因為在技術上確實也有限制條件,以至於要成立專屬保險公司確實有其困難性,基本上,若要成立專屬保險公司,首先要找到一群懂產險的實務人才,而且由於專屬保險公司的地點必定會選擇設立在海外,雖然人員並不一定要在國外,但是其運作常會涉及國際事務,因此這些人才的能力更必須是多元化,第三點是這個集團的風險必須是符合可以自行承擔的要件,也就是說風險的數量要夠大才能符合大數法則的概念,最後,必須評估下來的整體效益要比較高。

化工廠藥劑爆炸 緊急疏散【中國時報/甘嘉雯】

 

【豐林保險評論】

化學藥劑爆炸,最怕的不是發生火災的損失,而是萬一造成有毒物質而引起空氣汙染,其實在台灣每年也發生相當多起污染事故,包括空氣、土地、水流或地下水土等每天都在發生,其中又可以包含所謂逐漸性污染與意外性污染,逐漸性污染因為是每天每時逐漸累積而成,如工廠排放廢氣黑煙或養豬戶在河流上游排入豬糞污染河道等,此類污染案件由於損失的估計非常困難,因此很難以保險的方式處理,而意外性污染則因為發生事故比較明確,因此有所謂意外污染責任保險來承保此類損失。

基本上各行各業都或多或少有意外污染的疑慮,尤其是使用危險化學品的企業,電鍍、製藥、橡膠製品加工之外,像醫療院所或實驗室也都有污染責任的風險,但以台灣來說幾乎所有可能造成污染的行業,大部分都不願意以保險的方式移轉風險,覺得只要是投保都是浪費保險費,看來非得等到發生一次大事故(如印度波帕爾死亡3000人的事件),才會強制大家投保。

首張登山綜合險 問世【經濟日報/邱金蘭】

 

【豐林保險評論】

其實登山保險就是承保範圍稍加擴大的意外險(傷害險),因為從表中保險金額來看,意外險的部份達到1000萬,但是相對的緊急醫療救助保險金只有10萬元,所以看起來就是一個保額比較高的意外險,那麼這一千萬元保額的每日保費貴不貴呢? 294元X365天=107,310元,如果對照一般保額1000萬的意外險,其保費約一萬元左右來看,顯然貴了大約十倍,當然這是每天都在登山的結果,所以到底貴不貴就見仁見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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