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江朝峰
依據現代保險健康+理財雜誌報導,100年度千大企業票選年度最佳產險經紀人公司調查出爐,豐林保險經紀公司(以下簡稱敝公司),榮獲「服務最好的保險經紀人」、「最專業的保險經紀人」以及「最值得推薦的保險經紀人」前五大。
文:江朝峰
依據現代保險健康+理財雜誌報導,100年度千大企業票選年度最佳產險經紀人公司調查出爐,豐林保險經紀公司(以下簡稱敝公司),榮獲「服務最好的保險經紀人」、「最專業的保險經紀人」以及「最值得推薦的保險經紀人」前五大。
文:江朝峰
我國保險法第九條規定「本法所稱保險經紀人,指基於保險人之利益,代向保險人洽訂保險契約,而向承保之保險業收取佣金之人」,因此所謂保險經紀人係指具有相當專業的保險知識,基於被保險人的利益,代其向保險人洽訂保險契約之人。易言之,保險經紀人應被視為以被保險人危險管理者之角度,為其規劃、安排最適當的保險。
另一方面,因為保險經紀人除了有豐富的保險專業知識與經驗外,對保險市場的實務運作也相當瞭解熟悉,加上保險經紀人代表著相當數量的業務議價能力(Bargaining Power),因此一般相信保險經紀人具有獲致較有利保險條件的能力。 繼續閱讀…
資料來源:網路整理
據史料記載,保險最早的形式是產生於海上航運貿易。
遠在公元前2000年,航行在地中海的商人在遇到海難時,為避免船隻和貨物同歸於盡,往往拋棄一部分貨物,造成的損失則由因而減少受損的各方來分攤,形成了我為人人、人人為我的共同海損分攤原則。這一原則就是保險(也是海上保險)的萌芽概念。 繼續閱讀…
文:江朝峰
一般人對保險的認識通常不太足夠,但是保險代理人與保險經紀人在未來所扮演的角色將愈來愈重要,所以實在有必要搞清楚保代與保經到底是蝦米。保險法第八條規定:「本法所稱保險代理人,指根據代理契約或授權書,向保險人收取費用並代理經營業務之人」。
所以所謂保險代理人係指代理保險人洽攬、徵信、查勘、或收轉相關文件甚至包括理賠的處理,所有代理範圍的權利、義務都被規範在代理契約或授權書。保險代理人必須先通過考試院的國家考試(租牌的不算),取得資格證書,向財政部為執業登記,於繳交保證金或投保責任保險後,由財政部發給執業證書者,始可申請為保險代理人。
文:江朝峰
在企業保險規劃的實際作業的過程中,常聽到企業保險承辦無奈的表示,有時候無法達到規劃的目的是因為保險公司的營業人員跟他們說明,因為再保險的不配合或過度干預而致使無法核保、理賠或同意某些條件,其實仔細分析這一類說法會發現其不甚具備法律基礎。
基本上保險法對於再保險有一定的規範,在第六節再保險共有四項條文,茲列述如下:
第三十九條
再保險,謂保險人以其所承保之危險,轉向他保險人為保險之契約行為。 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