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ace holder

欲閱讀全文請點上列新聞標題
發佈時間

   

【豐林保險評論】

 

    要想車險理賠順利,最重要的就是責任必須釐清,第二就是保險金額要夠高,以第一點來說,除了報警處理與肇責鑑定之外,發生車禍後的處理原則應該要制做成小冊放在車上以備不時之需,至於後者,則應該運用三層式責任險的保險金額最有保障,基本上,汽車責任險又叫做汽車第三人責任險,包括了強制第三人責任險、任意第三人責任險與超額第三人責任險,其中強制第三人責任險的保額每人傷亡賠付200萬、醫療保額20萬、每次事故則無限制,從這個額度來看確實非常的不足,因此會需要再投保任意第三人責任保險(採取分項限額式保額)與超額第三人責任保險(採取單一限額式保額)來增強保障。

 

     其實依據家庭需求說來簡單計算,一條人命一千萬似乎也並不是不合理,果真如此,那麼強制汽車險的200萬保險金額顯然完全不足以賠償,甚至加上任意第三人責任300萬元似乎也不太足夠,所以未來汽車責任將會出現所謂投保超額汽車責任保險的概念,千萬的保額會愈來愈多人採用,其實包括強制責任保險、任意責任保險與超額責任保險才足以構成一張完整的汽車責任保護網,來保障駕駛人的責任風險。

 

留下迴響

你的電子郵件位址並不會被公開。 必要欄位標記為 *


*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