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ace holder

欲閱讀全文請點上列新聞標題
發佈時間

許多人用自己的車兼差外送,若在外送途中發生車禍,雖然可加保任意險彌補強制險的不足,但一般的機車任意險有「非營業用」的限制,因此轉為營業用途時,就不在保障範圍內了,發生車禍保險公司是不理賠的,車主必須額外加保「營業機車附加條款」,才能享有保障。也就是說,有了「附加營業條款」,無論你是用於外送或一般日常使用,都具有保障。

但是這種情況機車強制險卻是可以理賠,雖然理賠範圍僅限於賠償己方乘客及對方駕駛、乘客的體傷,而且不賠財物損失。不過就本案例來說,對照機車應該有投保強制機車責任保險,其保額包括體傷20萬死亡200萬,所以骨折打鋼釘自費的10.8萬,再加上雙人房費用及回診費用,初估13~14萬元,都可以獲得理賠。

留下迴響

你的電子郵件位址並不會被公開。 必要欄位標記為 *


*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