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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I與居家綜合保險(五)【文:江朝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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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IPI 係IPIT 簡化而來,IPIT係向貸款購屋的一種還款模式,其包括 Interest, Principal, Insurance , Taxes,也就是利息、本金、保險與稅,換句話講,向銀行貸款之後每個月要償還銀行的金額依據精算必須包括本金、利息、稅與保險,本金與利息理所當然必須分期償還,至於房屋稅若忘記繳交可能影響銀行債權 ,至於保險則係銀行為保護貸款房屋而要求必須投保居家或住宅綜合保險,所以每月(季)貸款償還銀行時就會包含本金、利息、稅與保險四個部分,此即IPIT。

而我國銀行住宅貸款的還款部分通常只包括本金與利息兩部分,至於房屋稅的部分並不會影響銀行的債權,所以也不需要特別考量,但是保險的部分卻有討論的空間。正如前述,目前住宅的保險多為住宅火災地震基本保險,這張保單的投保率因為貸款的要求已經突破34%,但同時這張保單的保障並不夠周延,所以對貸款民眾的保障不足之外也代表對貸款銀行的債權保障也是不足的,所以如果可以改為居家綜合保險,則銀行跟貸款戶的保障都會比較完整,但是同時會產生一個問題就是保險費的負擔會比較高,現在如果可以採取與IPI的制度,一年的保費可以分散為12個月來繳納,每個月的負擔就只幾百元,而且與本金利息一起繳納,不會感覺到保費的負擔,或為解決的方式。

台灣是天災的重災區,每一次的災難之後都有一堆的檢討,但是最後大都束之高閣,其實政府不一定要花這麼多的救災成本而獲得稀稀疏疏的掌聲,對於最容易面對天災人禍侵襲的住宅,只要政府設計好能自動啟動的制度,他就能發揮應該的功能去彌補一般人民的損失,這就是保險制度,其中對於住宅的保障最為完善的就是居家綜合保險,而這項保險在推廣的時候卻往往會遇到各種障礙,要排除這些障礙,首先必須立法改變目前居家或住宅綜合保險的保險費支出可以列為每年申報所得稅的申報扣除額之一,金額的限制不需要像壽險與社會保險的NT24000這麼高,或許萬元左右即已足夠,那麼一般民眾投保的意願一定會大幅增加,另外銀行可以改採IPI的制度把貸款戶保險費的支出跟本金利息的償還綁在一起,那麼目前投保住宅地震基本保險的貸款戶就可在比較沒有負擔的情況下將保險升級到比較周延的保障,同時銀行的債權也可以得到相對的保護,接下來就是執行的保險公司可以不計利益的去推廣再加上政府的鼓勵與宣導,或許住宅家財全民保障的時刻就能夠早日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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