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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林保險評論】

 

一直以來,產險業務拖欠保費的情形非常嚴重,常有保單已經生效了但是保費超過三個月才繳的情形,造成了保險公司財務很重的負擔,但是以往為何會有這種情形發生?就其原因多是因為業務人員為了競爭業務,私下容許客戶可以延緩繳費,久了就變成一種習慣,而保險公司也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縱容與默許該類行為的發生,因此形成目前各保險公司的重大困擾。

以現在實務上保險業的深刻體會,加上主管機關的明確表態,初期對汽車保險實施見費收單,看來時機已經成熟了,所以所有個人投保的汽機車保險都應該在起保前繳交保險費,而企業體的汽機車保險則給予一個月的期間,看起來應該相當合理,實施一段時間後應該就會步入正軌,不過希望一些專業度不夠服務不佳的產險業務員不要再以可以緩交保費為競爭手段,而再度把收費機制搞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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