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小百科/海域活動綜合險 特定事故可理賠【經濟日報/林勁傑】

產險公會呼籲,台灣四面環海,每到炎炎夏季,海邊為大部份是民眾出遊首選的行程,如游泳、衝浪、潛水等海域活動。如今隨著全球氣候變遷的影響,海邊天氣異常變化,近期常聽聞戲水民眾遭突然轉變的風浪捲走帶至離岸太遠游不回來,或是划船被海浪捲離岸邊,需要出動搜救人員協助。風險無所不在,看似安全活動也是隱藏著危險。  

海域活動綜合險的承保範圍分為第一類海域活動跟第二類海域活動,第一類海域活動包括衝浪、浮潛以外之潛水活動、風浪板、滑水、水上摩托車、磯釣等。第二類海域活動包括游泳、拖曳傘、獨木舟、泛舟艇、香蕉船、橡皮艇、拖曳浮胎、水上腳踏車、手划船、立式划槳、或其他第一類以外之活動。

溜滑梯防撞束帶成恐怖凶器!男童眼角被割傷 台中觀旅局回應了【中國時報/張妍溱】

近年來公共意外保險已經是眾所周知的保險之一了,除了包括八大行業、部份特殊或一定面積以上的一些公共場所,已經被明文規定必須強制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之外,另一些沒有被強制投保的公司行號、企業社團、公共場所或者活動,多會考慮規劃公共意外保險,但是每次發生重大公共安全意外,媒體、政府、業者、保險業就又會吵上一陣子,雖然檢討了半天之後多少還是會有一些改善。

像多年前發生了衛爾康西餐廳大火事件,保單原在必須被保險人疏忽或設備欠當才能理賠的規定,為免釐清責任曠日費時,已將疏忽或欠當的字眼刪除,來擴大保障無辜受害人的原意,但整體而言在強制投保公共意外保險的規定上,仍有許多值得討論與改善之處;以2011年台中阿拉夜店大火事件來看,其中就有多項值得大家進一步分析與檢討的問題,其中最重要的就是保險金額嚴重不足的部分。現在看似保額提高了,不過如果八仙案再來一次,保額夠嗎?尤其是這只是台北市的規定而已!

企業保險規劃的好朋友—保險經紀人【文:江朝峰】

一般來說一個好的專業保險經紀人可提供企業下列服務:

一、危險辨認 (Identification)與評估(Evaluation)服務。

二、提供選擇風險管理方法之建議。

三、提供適當保險保障與保險費之建議。

四、提供選擇適當保險人之建議。

五、損失控制服務或建議。

六、理賠之協助或服務。

七、法律事務之協助。

八、保險管理服務。

但是每一經紀人由於其財務能力、專業知識、實務經驗以及經營政策不一,所能提供之服務亦有相當差異。因此企業應建立選擇之原則,據以審慎選擇適當之經紀人。進一步來說,由於保險公司與保戶是保險契約的雙方當事人,因此在立場上是互相對立的,而保險經紀人最重要的角色,就是協助保戶了解所投保的保險內容是否是最有利的情況,以及投保後萬一發生理賠時,能站在保戶的立場,向保險公司爭取最優惠的理賠條件。

所以簡單來說保險經紀人至少可以協助保戶解決以下問題:

1、保險資訊的不足的問題:

由於一般企業的保險承辦人員常需身兼數職,對於保險的專業及市場的動態較難深入了解,常與保險公司存在資訊不對等的問題。

2、難以判別是否真正規避企業風險:

企業無不希望藉由保險來為公司提供最完善的保障,但保單條款的重重文字有如密碼,讓承辦人員很難判斷是否符合實際需求。 繼續閱讀…

女會計沉迷炒股「公司6000萬資產全虧光」 12年無人發現原因曝【周刊王/黃任強】

員工挪用公款,老闆應該考慮的就是員工誠實保證保險了,所謂「員工誠實保證保險」顧名思義就是承保員工的不誠實行為所造成公司的損失,其中不誠實行為可以包括強盜、搶奪、竊盜、詐欺、侵占等不法行為,這些不誠實行為中最常見的就是挪用公款,因此企業中有機會保管、處理與金錢有關的各級主管與員工都是首要投保的對象,諸如會計、出納、財務人員、收款人員、甚至財務主管,或者像金融機構中幾乎人人都碰得到錢,也都有挪用公司錢財的風險存在,尤其當員工個人財務狀況出問題的時候,在沒有適當的開導時即可能誘發犯罪動機。

員工誠實保證保險所能保障的不僅僅是挪用公款的損失而已,其實竊取公司財產也是基本的承保範圍,以前也發生過許多此類的案例,如某鞋廠員工數人同夥,每天利用中午休息以及下班時竊取公司球鞋予以變賣牟利,最後由於其他員工檢舉而移送法辦,另如某大企業負責收發信件的員工,利用職務之便在黏貼寄送信件的郵票時故意錯置,如限時掛號改成掛號、限時信改平信寄出等方式不法賺取中間差額郵資達年餘,終於也被查核屬實而移送警局,上述兩個案例都並未直接竊取公司金錢卻偷偷變賣公司財產圖利,此類不誠實行為當然會造成企業的損失,所以也納入員工誠實保證保險的承保範圍。

保險小百科/地震險總額上限 拉高至1,200億元【經濟日報/林勁傑】

由於921地震的影響,台灣終於實施了住宅地震保險制度,不過考慮到多方的困難與問題,所以將住宅地震保險附加在住宅火災保險之下,由一般貸款戶在貸款時由銀行要求來投保這張保單,因此這張保單並不是民眾自發性的投保行為,所以雖然說已經有約三成的投保率,但是由於其在火險部分,建築物仍有不足額保險的限制,動產部分也有折舊與限額問題,加上地震險的部份只有全損才賠的設計,整體保險規劃保障性非常的缺乏。

提高保障額度雖然立意良好,其實想要讓這張對台灣民眾而言最重要的保單能夠真正發揮它的功能,就是要有誘因讓民眾願意主動去了解與規劃自己的居家保險,而想要達到這項目的,如果能將居家保險的保險費列為每年綜合所得稅的免稅額之一,就像壽險保費可以有每年NT$24000的免稅額一樣,那麼居家安全的觀念才有可能被發揚與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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