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說的秘密! 這些保險買了也沒用!【自由時報/綜合報導】

【豐林保險評論】

 其實報導中沒有講得很清楚,這四種情況是衡量風險的類型不是四種保險,茲分述如下:

(一)「損失機會低且損失金額小」的風險

例如輪胎爆胎或電瓶沒電的情形,發生的機會不高,損失金額也不大,但也會對車主造成幾百元到上千元的經濟損失與不便。此類小型損失,大多車主藉由手邊的現金就能解決,但若要透過保險機制來運作,成本效益並不划算。

 

(二)「損失機會低但損失金額大」的風險

許多意外雖然不常發生,卻可能造成重大損失,而這種風險最適合運用保險來達到「以最低成本換取最大保障」的目的。譬如汽車失竊、颱風洪水造成泡水車、重大車禍等,此類事故的發生機率都不高,但係屬於這類損失機會低但金額大的保險商品。倘發生意外,由於損失金額動輒數十萬或數百萬元,對一般家庭而言,負擔非常重,因此運用保險來移轉風險的功能就顯得很重要。

 

(三)「損失機會高但損失金額小」的風險

剛購買新車的車主,最怕因汽車碰、擦撞,或遭不明人士惡意刮傷所造成的外觀受損,除了心疼之餘,鈑金烤漆的費用損失由一片門幾千元到整台車數萬元不等;這類「損失機會高但損失金額小」的風險,其實一般車主大多能夠負擔,但也許是因為越容易看見或接觸到這些小損失,大家就越能察覺危險的存在而有投保的需求,然而其保險費也因理賠機率高而相對成本較高。 繼續閱讀…

赴美生產詐領理賠 代辦中心 保險員 34孕婦涉案 【中廣新聞網/杜大澂】

【豐林保險評論】

詐領保險金在保險理論上是道德危險的一種,即積極性道德危險(Moral Hazard)其有別於心理危險(Morale Hazard),但都是保險業最承受不起的痛,也是所有被保險人的公敵,因為在嚴重時,據說保險公司的所有賠款中,道德危險就佔了兩成,因此保險公司就有可能因為如此而虧大錢,也因為保險公司虧損,所以就會轉嫁到全體的被保險人而造成費率高漲。

當然道德危險的種類繁多,除了縱火、假報汽車失竊、醫療詐欺之外,最常見的還有以前轟動一時的金手指、金手腕、金雙腿案件,至於假意外真自殺與謀殺被保險人事件則是時有所聞,以前更有發生過一連串的自己鑿沉漁船來詐欺保險金的案例,各種道德危險林林種種不一而足,想要完全根絕幾為不可能的任務,但是因為保險制度而造成的社會問題,保險界理當多花一些成本與時間來仔細處理,以消除保險的原罪。

地震險涵蓋土壤液化損害 金管會建議國人可投保【中廣新聞網】

【豐林保險評論】

台灣住宅地震投保率達32.7%,大部分媒體都表示太低,但比起最容易發生大地震的日本跟加州,這個投保率並不算低,不過問題是出在我們這張保單的保障不太足夠,首先,我們這張保單保的是全損才賠,但是要造成全損的機會並不高,從這張保單面市以來十幾年,也就這一次的美濃大地震才出現可以理賠的情況,所以就發生機率來說並不高。

再就保額來說,這張保單最多就賠150萬,加上臨時住宿費用也只不過170萬,而我們一間房子的造價通常都會超過這個數字,所以賠償的金額遠遠不足,還有家裡的家具衣裡等動產並無法理賠,除非自己再加保,不過這張保單至少在承保範圍上除了火災與地震之外還擴大到爆炸、航空器及其零配件之墜落、機動車輛碰撞、意外事故所致之煙燻、罷工、暴動、民眾騷擾、惡意破壞行為、竊盜等。

前經理盜賣電腦2年 宏碁求償被砍半【中國時報/蕭博文】

【豐林保險評論】

在任何企業營運的過程當中,最令老闆傷心的就是員工的欺騙行為,因為對老闆來說不僅僅是被員工背叛而已,更伴隨著財物上的損失,所以以往企業在錄用員工時都會規定要有正當職業的保證人、店保或舖保,其目的不外乎在萬一員工突生邪念而竊取公司財物時能更有保障。不過現代社會由於思維的改變,比較不容易找到願意幫人作保的親朋好友了,尤其民法規範的人事保證制度有限額與限年的限制,所以企業界為了保障公司的財務安全,以員工誠實保證保險來處理此類風險的情形愈來愈普遍。

其實在國外沒有保證人的制度下,一般上班族如果工作有需要的話,都會自己去投保保證保險而交給公司,因此這個險種的成本,也就是保險費若由員工來負擔,事實上也相當合理,甚至可以由公司預付年度保費後再從員工的薪資帳中逐月扣除,每月的負擔不大,相信多數員工應該也能接受,尤其損失與保費也息息相關,或許讓員工參與風險分擔,可能也有助於員工間相互監督而降低損率。

推行15年 賠不到百戶 保險業:屋損4成 地震險就該賠 【中國時報/洪凱音】

【豐林保險評論】

其實目前的住宅地震基本保險,存在著幾個問題,包括必須全損才能理賠、理賠有上限、承保範圍太小等,而不是只有幾趴算是全險的問題,這項保險截至目前為止,投保率已經超過三成,看起來保障的覆蓋率已經不錯了,其係因為向銀行貸款才會來投保這個保險,所以並不是一般民眾的真正投保意願,不過至少已經有三成民眾有了基本的保障,也算是很好的一項政策了,但是這項保險也一直都只有基本的保障而已,如今主管單位願意強力介入並加碼演出,確實是大家的福氣。

基本上能夠支持擴大保障的真正原因,是因為損失率非常好,也就是保費有超收之嫌,如今先拿一部份來擴大承保範圍似乎也是合理的方式,不過從所增加的承保範圍來看,以後應該還有機會再度擴大承保範圍,因為真正的大風險如地震、颱風、洪水等天災,尚未納入保障,還有不足額保險也還有可能發生,加上動產的賠償也非常有限,如果克服了這些部分,再加上分損也能理賠的話,那就可以變成了居家綜合保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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