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提醒 發生行車事故一定要報警處理【聯合報/沈婉玉】

發生交通事故原則上報警處理可以明確雙方責任,但若是太小的車禍也報警處理恐怕不是很行的通,一般而言,發生車禍可以有如下的處理流程:

肇事情況一:輕微車損

Ø停放中被撞致車身輕微受損

Ø停放中被不明人士毀損或刮傷

Ø駕駛不慎致車輛輕微受損,且未造成第三人受傷及財損

 處理方式:

Ø記下案發時間、地點,於五日內攜帶保險卡(單)、行照、駕照及保險人印章,將車開至原廠或指定修理廠估價後,辦理出險理賠事宜。

肇事情況二:自行撞毀或嚴重車損

Ø車輛不慎翻車或起火燃燒,造成嚴重損傷

Ø嚴重撞及路樹、電線桿或安全島等公物

Ø停放中遭人惡意破壞,或被不明車輛嚴重撞擊

肇事情況三:與他車、第三人發生事故

◎與他車碰撞或被撞,致兩造雙方車輛受損

◎遭他車撞擊,肇事車輛逃逸

◎行進中不慎撞及路人,致其受傷或死亡

 處理方式:

Ø保留現場通知交通隊(110)或當地警方處理

Ø記下對方車號、車主及駕駛人姓名、聯絡電話 繼續閱讀…

產險網路投保 今年上看10億【工商時報/黃惠聆】

全球保險科技發展越來越熱門了,其中網路行銷因為具高效率,且因為省去人力媒介,保費可能會更便宜,也更具個人隱私。但在許多國家推動線上投保同時,台灣也開始允許部分簡單的險種可以上線。其實雲端世代民眾不再具有高忠誠度,在網路新通路加入後,預估未來,全球保險市場將有4000億美元以上的保費收入、約12兆台幣以上,有可能會因通路改變而轉手。

國際管理顧問公司埃森哲(Accenture)曾經公布,全球保戶有2/3考慮透過保險公司以外的通路買保險,且有23%的受訪民眾說,會考慮上網買保險。現在初期上線保戶大多投保車險也是很正常的現象,但慢慢的各險種也會越來越被重視,而產險公司也會從不擅長做行銷,變成透過互聯網來擴大商機,另外目前正在發展中的保經代網路行銷更可能成為保險網路行銷未來大發展的契機。

貨梯突然失控…女會計慘遭爆頭夾死【三立新聞網/國際中心】

電梯可以分為升降機與電扶梯,就使用性質來看也有送貨與載人之分,但不論是哪一種電梯,若沒有好好的保養與維修管理,都有可能造成人命傷亡,像幾年前就曾經發生過有年輕女孩去華納威秀逛街,結果在電扶梯往上行的時候,因為該女孩將頭伸出了電扶梯,結果在到了上一層樓地板之前仍未將頭縮回,結果慘遭電扶梯與樓層夾角夾斃。

以前也發生過有保險公司的收費員到客戶家收費,要搭電梯時沒注意到電梯未升上來,結果從五層樓高摔落地下室而死亡,因此無論是客梯、貨梯,升降式電梯或者電扶梯,發生意外時有所聞,所以除了請電梯公司務必盡到維修保養之責外,投保電梯意外責任保險也是一種風險管理的重要方式,否則電梯的使用管理或所有權人原則上都會負有損害賠償的責任。

保險商品創新 金管會挺【經濟日報/邱金蘭】

保險單跟一般商品的最大不同就是,保單本身其實不是商品,它真正賣的是一份承諾,那份承諾你是看不到摸不到的,保單只是把這份承諾寫成文字而已,所以要仿效保單真的很容易,只要影印然後換保險公司的名字就好了,因此從以往以來,只要有保險公司發展了新商品,通常就會立即被其他保險公司複製,所以不用多久全市場就都會有這一張保單。

這個結果告訴我們的是你不需要花力氣去發展新商品,只要別人有新商品開賣,只要照抄不誤就好了,因此市場上就會變成只有價格競爭的不好現象,甚至有些保險公司並不瞭解該新商品的真正意涵,結果造成了許多保險消費者糾紛,嚴重影響到保險界的形象,另外也因為如此,所以沒有保險公司想要發展新商品,所以沒有差異化商品,市場只能停滯,獨賣期是非常好的做法,以前做過效果不彰,希望這次能有所突破,甚至能將獨賣期延長。

隔宿露營變膝蓋開刀 母氣質疑醫護疏失【TVBS/譚伊倫 崔重群】

要解決醫療糾紛,推廣醫療相關的責任保險確實非常重要,但是釐清醫師責任保險的理賠基礎就顯得非常重要了,所謂醫師責任保險的理賠基礎大概可以分為三種,一是過失責任,二是嚴格責任,三是無過失責任,過失責任是指病人必須舉證醫師有過失,或者由醫療糾紛鑑定單位鑑定出醫師有過失,醫師要負賠償之責時,這張保單才理賠,嚴格責任則是由醫師來舉證證明自己沒有過失才能免除賠償責任,至於無過失責任,醫師或病患都不需要去證明有無過失,都要由醫師來賠償。

這三種情形,過失責任基礎幾乎保護不到病患的權益,而無過失責任似乎對醫師又太嚴苛,導致醫界大反彈,因此嚴格責任基礎似乎比較合乎公正合理的社會原則,不過實際在執行的時候,包括鑑定單位的選定,或保單的設計與核保理賠程序都必須審慎處理。另外如果要採取強制責任的方式,則可能可以借鏡強制車險的概念,也就是說基層責任以無過失責任為基礎,超額責任則改為過失責任,如此一來,病患的權益照顧到了,醫師也可以有保險的保障,至於保險公司的處理也會比較合理簡單。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