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錯針出人命 家屬控慈濟傲慢【中國時報/鄭郁蓁】

護理師錯誤的行為造成病患受害,可以在醫院綜合責任承保也可以在醫師責任中承保,所謂醫師責任保險,其實包括診斷錯誤、處置錯誤跟醫療錯誤三大類行為所致病人的損害,其在概念上就是醫師的醫療相關行為所致,則需負賠償責任,但是關鍵在於其法律基礎是過失責任?嚴格責任還是無過失責任?所謂過失責任基礎是指醫師的醫療行為有過失,但需由病人一方來舉證醫師有過失,醫師才需負賠償責任,依據舉證的一方就是敗訴的一方的道理,在過失責任基礎下,病人要能控告成功的機率是比較低。

所謂嚴格責任則是指舉證的責任轉由醫師來負責,因為對整個醫療行為,醫師是專業人士他最清楚也能舉出最有利的證據,如果連醫師都舉不出對他有利的證據,那麼就代表他應該負賠償責任,至於無過失責任,則是不管醫師的醫療行為有沒有過失,他都必須負賠償之責,也是對醫師最嚴格的一種,以上三種責任基礎各有利弊跟適用對象,但是在台灣則都被法院判決過,所以保險單應該怎麼適用?實有待釐清。

企業經營與責任保險規劃【文:江朝峰】

在企業經營的過程當中,大多數老闆想到的多是如何賺錢,對於可能因而引發的各種責任風險,通常比較疏於管理也不習慣運用保險的方式來保護自己。其實企業在經營過程中會牽涉到責任保險的部分相當複雜,在營運方面,如果是因為企業員工的行為或設備的問題而造成顧客或其他人受到損害,就應該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譬如說經營餐廳的生意,如果因為員工端湯給客人時不小心跌倒,將滾燙的湯汁倒在客人身上造成客人燙傷,此時包括客人的醫療費用與沾污的衣物清理或換新費用,都是公共意外保險理賠的範圍,除了員工行為之外,如果是企業的設施保養維修不當而造成他人受有損害也是公共意外責任保險的保障範圍。

另外任何企業的產品,也可能會因為設計或製造上的瑕疵而造成顧客在使用時受到傷害,譬如汽車在製造時因為煞車零件安裝不當,造成買車的民眾駕車出遊時煞車失靈,發生車禍所造成的損害,該汽車商就必須投保產品責任保險。企業販售的商品千百種,固然也有些產品表面上看起來似乎危險性並不高,但從歷史經驗看來,任何產品都有可能有潛在的風險,包括桌椅家俱、一般電器用品、資訊產品、甚至衣物服飾鞋子,都可以藉由產品責任保險來保障萬一因為產品缺陷所造成的問題。

前述保障企業經營行為的公共意外責任保險,保障產品瑕疵所引發責任的產品責任保險,都是在保障對企業以外第三人的賠償責任,至於對自己員工的責任,則是企業主常常會疏忽的部分,事實上包括勞基法、勞工安全衛生法、工廠法等法律都會賦予雇主必須妥善照顧員工的責任,這也是雇主責任保險廣義的保障範圍,譬如說如果僱主因為一時疏忽沒有給予員工適當的教育訓練,就令其操作高危險性質的機器,或工作時間過長沒有給予員工充分的休息而導致意外事故的發生,則員工當然可能就僱主的法律責任而提出賠償請求,此部份即為雇主責任的保障範圍。 繼續閱讀…

台北市萬華計程車撞傷行人 2人命危緊急送醫【民視新聞】

最近連續發生多起汽車失控撞到馬路邊的行人或建築物的事件,當然從保險的角度來看,受傷或死亡的民眾應該檢視除了健保勞保等社會保險之外、是否有投保意外險(傷害險)、人壽保險、團體保險等等,其實對肇事車輛是否有投保汽機車責任保險也很重要,其中更重要的是保險金額保的夠不夠?因為強制險保額只有200萬勢必無法完全補償。

所以務必再投保任意汽車責任保險,但任意責任險若投保了3~5百萬,在一些特別的情況應該仍是不足,這個時候如能再加保超額汽車責任1000~2000萬才是最穩當的責任風險管理措施,除此之外被撞毀的建築物或商店,也有車輛碰撞險可以投保,目前的住宅火災地震基本保險已經自動囊括這個險種,但是商店則多未包括,必須要另外加保。

承租廠辦的保險規劃【文:江朝峰】

企業對於擁有所有權的機器設備或營業生財,可能因為銀行貸款,或者因為管理的需求,通常會購買火災保險,但對於承租的建築部分則較容易忽略,除非出租人(房東)要求承租人要安排保險,因此有的承租人就會以被保險人的名義直接向保險公司要保辦公室的火災保險,這個時候由於目前保單條款已經規定具有所有權的出租人可以享有賠償請求權,因此原則上不會有理賠上的困擾。但是承租人若未列名為共同被保險人,保險公司雖可依約理賠。但是這個時候就出現了一個問題,那就是在理賠之後,損失原因經調查結果假如是承租人的過失,依據保險契約的代位求償條款,保險公司可以向承租人追償。因此承租人不但支付了確定的保險費(因出租人的要求),亦承擔了不確定的過失賠償責任,如此並未達到當初移轉危險的目的。

因此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某些企業就會要求承保辦公室火災保險的保險公司放棄對承租人的代位求償權利,然而就此方式而言,承租企業所要負擔的保費即以火災保險費率規章為準,其包括了原因並不是由承租企業的過失而造成火災所致的損失,因此純就危險負擔的角度而言,承租人似乎多負擔了不應由其支付的成本。況且多數保險公司並不會輕易放棄對承租人過失所致損失的代位求償權利,所以對承租人而言,為能滿足出租人對其財產保障的要求,且可節約成本,並順利購買適當的保險,另一個選擇就是安排火災法律責任保險,來替代出錢幫房東購買火災保險的方式,以保障承租人因過失造成承租的辦公室發生火災以致出租人損失的賠償責任。 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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