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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逢甲商圈發生了西安街氣爆案,造成1死15傷的慘劇,究其原因乃是瓦斯行的員工於地下室更換瓦斯桶時,疑似瓦斯桶氣閥無法關閉,導致瓦斯洩漏,而且因為液化瓦斯比空氣重,會殘留在靠近地面,當商家拿工業用大電扇要吹散瓦斯,插電時引發第一次氣爆。然後,另一支瓦斯鋼瓶在大火高溫燃燒下,造成液體瓦斯膨脹從最脆弱的地方炸開,引發第二次爆炸,也就是所謂的BLEVE(Boiling Liquid Expanding Vapor Explosion,沸騰液體膨脹蒸氣爆炸)現象 ,這一次爆炸威力更強大,並而引發後續火災,造成嚴重傷亡。

當然事發之後除了公安的檢討之外,最需要檢討跟改進的應該是–大多數夜市的商家都沒有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目前依照各縣市政府對於公共營業場所強制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自治條例等相關規定,如台中市對營業場所總樓地板面積超過150平方公尺的特定行業,規定必須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所以相當於約50坪以上的特定商家才需要投保,但是事實上大部分人滿為患的夜市,其附近的商家多數是小於50坪的店面(有些店面也不是強制投保的行業),所以不會受到拘束,在沒有被強制的壓力下,再加上產險公司的營業人員鮮少來拜訪此類小客戶,會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的比率當然是很低。

除了投保率低之外,目前強制投保的標準型公共意外責任險保障的金額也不是很夠,在台中地區50坪~150坪的特定商家,其額度為每一個人身體傷亡最低投保金額為300萬元、每一事故財物損失為300萬元、每一事故身體傷亡總額上限3,000萬元。這項金額對於萬一發生更大事故來說就有些捉襟見肘了,以八仙樂園發生粉塵爆炸意外來看,總共造成498人燒燙傷,八仙樂園的公共意外責任險由泰安產險承保,單一事件理賠上限2,000萬元;至於彩虹趴活動的公共意外責任險則由蘇黎世產險承保,單一事件理賠上限為3,000萬元。也就是說,樂園和活動業者投保產險部分的理賠合計最多就是5,000萬元,遠遠不夠理賠,所以保險金額的設計與考量其實是公共意外責任險非常重要的內容。

再以高雄氣爆案來說,肇事的石化廠商投保的責任保單並沒有包括到廠區以外的責任,因為公共意外責任險通常會規定僅能賠償營業處所內的責任,但是因為管線不在營業處所之內,所以該保單必須特別釐清包括不在營業處所內的管線所造成的損害也包括在承保範圍之內,才能獲得保障。以逢甲氣爆案來看,如果責任判定在瓦斯行,也假設瓦斯行有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那麼瓦斯行的公共意外責任險保單能不能賠?答案應該是否定的,因為發生地點並不在瓦斯行的營業地點。

如前所述,台灣地區意外頻繁,所以各地方政府都會要求特定行業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目前這個規定僅只針對特定行業,台中地區規定保障金額已經算是全省最高的了,但是看起來似乎並不是很充足,又如保障的地點與附加險種(如食物中毒)並沒有列為當然承保範圍,因此,對逢甲商圈的商家來說,除了做好各種安全措施與損害防阻的工作,希望災害不要再發生之外,更應該要去投保比較完整、金額比較充足的公共意外責任保險,而產險公司更有義務來推廣或舉辦公共意外責任險的講習,如此就算意外萬一還是發生了,至少,受害人跟廣大的商家還有最後一道防線—保險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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