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都馬拉松志工死傷意外》保險只買9小時 議員痛批「爛公司」【自由時報/蔡文居】

【豐林保險評論】

其實旅平險本來就不是用來規劃這樣的風險,應該用公共意外責任保險來規劃並加入志工為保障對象,這樣就不會出現時間的限制了,所謂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基本上是承保因為企業或組織或主辦活動的單位員工的行為或設備的問題而造成顧客、來賓或其他人受到損害而加以賠償的責任保險。

譬如說經營餐廳的生意,如果因為員工端湯給客人時不小心跌倒,將滾燙的湯汁倒在客人身上造成客人燙傷,此時包括客人的醫療費用與沾污的衣物清理或換新費用,都是公共意外保險理賠的範圍,除了員工行為之外,如果是企業的設施保養維修不當而造成他人受有損害也是公共意外責任保險的保障範圍。

另外以保險金額得設計來說,可以有兩類規劃方式,一種是分項限額式(Sub-Limit)另外一種是單一限額式(Combined-Single-Limit),前者較常用價格較便宜彈性比較小,後者賠償項目的彈性比較大但是通常價格比較貴,若是用分項限額式,則一般公共場所與大型活動的每一事故傷亡與每一人傷亡的限額設計就不太一樣,甚至會不會造成高額財產損失的保單限額設計也會有所不同。

交通事故多 第三責任險不可少【工商時報/黃惠聆】

【豐林保險評論】

在台灣以往的觀念中,人命的價值一直是被低估的,甚至到目前為止仍然有很多理賠案顯示對死亡的賠償金額有賠償過低的現象,不過近來法院的判例卻也開始陸續出現高額賠償金的案例,500萬以上的金額已經很常見,千萬的金額也偶爾出現,甚至2010年八月份還發生過車禍撞人成殘而經法院判決賠償1952萬的案例,整體看來,理賠金額提高的趨勢似乎會愈來愈明顯。

其實依據家庭需求簡單計算來說,一條人命一千萬似乎也並不是不合理,若果真如此,那麼強制汽車險的200萬保險金額顯然完全不足以賠償,甚至加上任意第三人責任300萬元似乎也不太足夠,所以未來汽車責任將會出現所謂投保超額汽車責任保險的概念,千萬的保額會愈來愈多人採用,其實投保車險需包括強制責任保險、任意責任保險與超額責任保險才足以構成一張完整的汽車責任保護網,來保障駕駛人的責任風險。

 

聯合報大樓外牆剝落 【蘋果日報綜合報導】

【豐林保險評論】

近年來公共意外保險已經是眾所周知的保險之一了,除了一些包括八大行業、部份特殊或一定面積以上的一些公共場所,已經被明文規定必須強制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之外,一些沒有被強制投保的公司行號、企業社團、公共場所或者一些活動,多會考慮規劃公共意外保險,像大樓的外牆剝落而造成損失的事故已經發生好幾起了,但是大多數的大樓都沒有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這也造成了保障的一個空隙,所以當一般大樓管理委員會並不重視這一項風險的時候,為了保障市民安全,強制投保或許是唯一可行的方法。  

所謂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基本上是承保因為企業或組織或主辦活動的單位員工的行為或設備的問題而造成顧客、來賓或其他人受到損害而加以賠償的責任保險。譬如說經營餐廳的生意,如果因為員工端湯給客人時不小心跌倒,將滾燙的湯汁倒在客人身上造成客人燙傷,此時包括客人的醫療費用與沾污的衣物清理或換新費用,都是公共意外保險理賠的範圍,除了員工行為之外,如果是企業的設施保養維修不當而造成他人受有損害也是公共意外責任保險的保障範圍。

 

鴻海爆內鬼 5,000支i6被偷【經濟日報/謝艾莉】

【豐林保險評論】

所謂「員工誠實保證保險」顧名思義就是承保員工的不誠實行為所造成公司的損失,其中不誠實行為可以包括強盜、搶奪、竊盜、詐欺、侵占等不法行為,這些不誠實行為中最常見的就是挪用公款,因此企業中有機會保管、處理與金錢有關的各級主管與員工都是首要投保的對象,諸如會計、出納、財務人員、收款人員、甚至財務主管,或者像金融機構中幾乎人人都碰得到錢,也都有挪用公司錢財的風險存在,尤其當員工個人財務狀況出問題的時候,在沒有適當的開導時即可能誘發犯罪動機。

員工誠實保證保險所能保障的不僅僅是挪用公款的損失而已,其實竊取公司財產也是基本的承保範圍,以前也發生過許多此類的案例,如某鞋廠員工數人同夥,每天利用中午休息以及下班時竊取公司球鞋予以變賣牟利,最後由於其他員工檢舉而移送法辦,另如某大企業負責收發信件的員工,利用職務之便在黏貼寄送信件的郵票時故意錯置,如限時掛號改成掛號、限時信改平信寄出等方式不法賺取中間差額郵資達年餘,終於也被查核屬實而移送警局,上述兩個案例都並未直接竊取公司金錢卻偷偷變賣公司財產圖利,此類不誠實行為當然會造成企業的損失,所以也納入員工誠實保證保險的承保範圍。

日本311地震四週年 全國各地哀悼【民視新聞/謝郁瑩】

有關天災,毋庸置疑的將是人類未來最大的課題與挑戰,就算人類醫學再發達,可以克服各種疾病對生命的困擾,但是天災所造成致命的威脅卻是永遠無法消除,而且會愈演愈烈,在財產的部分也是一樣,火災、爆炸、煙燻、竊盜、罷工、車輛碰撞等等的損害,都可以控制在一定的範圍,唯獨天災的破壞性卻因為地球暖化的影響而更加劇烈,也因此未來的財產保險中將以天災保險為主流,而所有的企業也都更應該注意天災保險的發展。

2010年自然災害使得全球保險業損失約400億美元,地震損失幾乎占2010年巨災損失總額的三分之一。其中包括2月的智利地震和9月的新西蘭地震是2010年損失最慘重的兩宗災害事件,估計分別造成80億美元和44億美元的保險損失。2011年的地震損失也高於平均水準,原因是2月22日新西蘭克萊斯特徹奇地震的保險理賠總額估計在60至120億美元之間。而3月11日 襲擊日本東日本(Tohoku)大地震也造成重大保險損失,台灣呢?不知道還有幾條斷層尚未被偵測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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